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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在黃昏
不 可 論 斷
九月十一日
我再說:永不可論斷別人!那是我的職務之一,我從來未移交給任何一個跟隨我的人。
你們要與我同住,這樣,你們就必更多看見我所看見的人那內在的「老我」,於是你們會學習到一種謙卑,不再有論斷人的興趣。
啊!你們要學習愛衆人、了解衆人!要為了我的緣故去愛他們。他們是屬我的。當你們與與我同住的時候,你們會明白我是何等地憐憫他們!看見這點,你們為了愛我的緣故,就一定不敢冷酷地批評那些我所關心的人,以免傷害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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