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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廿九日
揀選之恩 III
「祂使我的靈魂甦醒,為自己的名引導我走義路。」(詩篇廿三3)
何仁豪牧師
......續接昨日......
靈魂甦醒是「被動出生」
又問,被生的嬰孩,有活的主動權嗎?祂有事先要出生的意願嗎?就好像耶穌跟尼哥底母所說的:「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 神的國。......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我說:『你們必須重生』,你不要以為希奇。......凡從聖靈生的,也是如此。」(約三3~8)使徒約翰也說:「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 神的兒女。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慾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 神生的。」(約一12,13)表面上看起來,「接待」在先、「信耶穌之名」在先,卻是「重生」在先,因為這等人是從神生的才能有接待與相信的能力,並且「受生」的觀念即是被動的表述。
不管肉體的出生或是救贖的重生,都不是出於人的本意。耶穌為代贖全人類的罪,情願受死在十字架上,從未徵求過你我的意願。我們接受救恩以前,神的救贖恩典已經計劃,也已經實現,都沒有經過我們的同意。
由此可見,人被聖靈所生,才能夠得眼開,看見過去所不能看見的、接受過去所不能接受的,開始承認 神的偉大及主權。自此之前是絕對不能信 神的。
所以,「祂使我」靈魂甦醒,不是我可以決定的,乃是祂的主權、祂的揀選,是祂全然奇妙的恩典!
......待明日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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