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十月16日 耶利米書第四十九,五十章
甚 願
何仁豪牧師
自卅六章起至五十一章,一連串關乎各國未來的事,神皆曉諭了耶利米。所敘述的是除了整個以色列民族終將被擄掠、受刑罰,就是其他周邊的列邦異族也要面對 神公義的審判。無論是:亞捫、以東、大馬色、基達和夏瑣、以攔,甚至是當時最強盛的巴比倫帝國也都無一倖免,神都藉先知宣告審判的話,預告將來這些國度都將傾覆歸於無有。而他們受審判、被毀滅不是沒有原因,神一一述說他們的罪狀:
1.亞捫人「依靠財寶」不倚靠 神,是神眼中「背道的民」(四十九4)!
2.以東所有的作為都跟他們「心中狂傲自欺」有關(四十九16)!
3.大馬色喜好宴樂不喜歡尋求 神、親近主,他們以「所喜樂可稱讚的城」為驕傲(四十九25)!
4.基達和夏瑣是同類,應該是以實瑪利的後代(創廿五13),神說他們是「安逸無慮的民」,自然也是自私於自身的利益享受,忘記 神的族類(四十九31)
5.「以攔人的弓,就是他們為首的權力」即代表了以攔人以軍事為驕傲、以權力為倚賴,不需要 神的態度(四十九35)
6.「巴比倫的偶像」(五十2)證明巴比倫人的愚昧與罪惡,並他們對猶大國的殘忍:「將他的骨頭折斷」(五十17),所以「他得罪了耶和華」,「這是耶和華報仇的事」:「他怎樣待人,也要怎樣待他」(五十14,15,28~31)。因為「狂傲」是他的特質(五十31,32)所以,「與耶和華競爭」更是他一貫驕傲的行徑(五十24)。
藉由今日所讀的經文,主在告誡我們要警醒平日生活的態度,不要驕傲、不要自滿自足、不要忘記 神!倒要過敬畏 神、討祂喜悅的日子!
神的審判並非即時的,目的就是給予罪人長時間的悔改,卻這些被 神所點名的邦國終究難逃自己罪惡所種下的後果。當然,神也提到祂對某些族類憐恤的應許「...使被擄的歸回」(四十九6,39),彷彿對以色列民族所承諾過的:「...我所留下的人,我必赦免。」(五十19,20)。這意味著,有一部份的人是 神所特別揀選的,而他們悔改的心志也是 神所認識的!
甚願,我們無須經歷過患難才懂得悔改!無須經歷驕傲、悖逆主的日子!
甚願,我們能夠藉歷史的借鏡自省謹守!無須浪費恩典、蒙賜福的年歲!
但若我們迷失了,甚願主憐憫恩待我們!好像以色列的餘民能有機會證明他們的敬虔,再次得以回歸於主的榮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