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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心生活的秘訣

 

希伯來書中的新約

     三月

——基督親自保證,使 神成就他的應許,並使其實現在我們的生活中。

 

“我要寬恕他們的不義,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來八12)

 

在希伯來書中,基督被稱為更美之約的中保,是憑更美之應許立的(來八6)。在祂身上,約的兩部分都完全成就了。首先,祂來贖罪,使罪在人身上的能力被摧毀,人就可自由的來到 神面前得到恩惠。因此,就有了更豐滿的祝福,就是得到一個新的心,脫離了罪的能力。又因著聖靈"吹氣"在這心中,就有了對 神律法的愛慕,並且有能力來順服它。

 

約的這兩面是絕不可分開的。然而,何等可惜,有許多人相信基督,只是為了罪得赦免,從未想到要來支取這些應許的豐滿--蒙洗淨脫離了罪的新心,又有聖靈將對 神律法的愛慕和喜悅以及順服的能力,放在這心中,使他們能得到新約完滿的祝福,而得以作 神的子民,並且認識祂為他們的 神。

 

耶穌基督是"新約的中保",因祂寶血的能力罪得赦免,並且因著祂的靈的大能,律法就寫在我們心裡。哦!但願我們能確實地明白這件事,像我們確信罪得完全的赦免一樣。這樣我們就能期望下面應許的完全實現:“我要使他們有敬畏我的心不離開我。”"我要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

 

但是要記得 神對亞伯拉罕所說過的話:“我是全能的 ......耶和華豈有難成的事嗎?"關於新約方面祂對耶利米也說了這樣的話。要過一種完全降服 神的生活,就需要一個剛強而全心的願望。這就是說,我們要把所有先入為主的觀念放在一邊,並在信心中相信 神偉大的全能。也就是我們要降服於那位作新約中保的耶穌基督,並甘心情願接受我們和祂相同的地位--向世界、罪和己都與祂同釘,也就是說,準備好任何代價來跟隨祂。簡言之,這要求我們簡單並全心的接受基督為主,並我們服事的主人,因為我們的心和生命完全是祂的。神既然說了,就必定要成就。

 

“我耶和華如此說,也要如此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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