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專題 

 

 

作者:何仁豪/活水佈道所


天 父 起 初 的 愛 

 

神是愛,神的本質就是愛,甚至 神對人的愛就是父親對孩子的愛。 

 

今天你我會很自然地去愛人欣賞人,也需要被愛被關心,這都是因為 神在創造時,以祂自己的形象造男造女,我們因此像 神,生命中也具備神 的屬性。 

 

除了愛以外,人也從 神領受其他美好的性情,例如:我們看見不平的事會生氣,因為心中有 神公義的性情;我們作事會計劃,研究,甚至會發明.......,因為 神就是創造萬有的主宰,因此祂也賦予人有智慧得以發現 神的各類創造,進而發展生命中 神所賜的想像力、創造力。 

 

 

神對人的愛超乎了人的想像。從創世的過程和內容,我們不難發現,神竟是為了造人,做了許多事前的預備工作:祂造光、水、空氣,合宜的氣溫,等等生存所需之條件;又造世上奇景,動植物和各類蔬果,叫我們不但得享各類飲食的美味,還得以欣賞一切賞心悅目的景致。

 

 從感觀的味覺、嗅覺、視覺、聽覺、觸覺,我們能去體驗生活,享受人生;從有大小腦、神經到思維,我們的理性及感情得以發展;從食物入口,藉由咀嚼,經由消化吸收到排泄,我們的身體有了成長的基礎。身體所有器官的獨特功能,環環相扣,缺一不可。這精巧構造的運作非三言兩語可以描述完全,因為從細微的細胞、流暢不息的血液,到能夠活動的四肢、指掌,我們的活動和發展空間,竟是在一個浩瀚卻是井然有序的宇宙中。生命的奇異,就在 神所創作、設立、命定的自然界裡生生不息、循環有致。

 

 

唯用父母親對子女的愛,才能稍稍解釋 神對人的愛,為著他的出生,設想周全,用心良苦。聖經說:「我從出母胎被你(神)扶持;使我出母腹的是你。我必常常讚美你!」(詩七十一:6)「我的肺腑是你所造的;我在母腹中,你已覆庇我。」(詩一三九:13

 

 

 

人 悖 逆 的 代 價

 

神如此細膩的愛,人不滿足;神獨特的用意,人不領情,輕看 神一切的恩典,漠視在自己生命中, 神美好的計劃與安排。按聖經所記,不但享受 神一切的創造,人還得了 神所賜尊貴的權柄,代表 神管理地上爬的、天上飛的、海裡游的,且一一為牠們命名。但這仍無法使人滿足,竟受魔鬼誘惑,想要與造他的 神同等,嘗了 神所定規,千萬果子中唯一不許吃的禁果。悖逆的意念,使人不守本位,犯下背棄 神的行為,人從此與 神隔離。親嘗罪的結果,就是失去存在的意義;就是勞苦愁煩,轉眼間生老病死。

 

有人說:「神不是愛!竟小氣到見不得人好!人能成仙、成佛、成神,豈不是好事一樁,為何將人趕出伊甸園 .....。」人就是人,人的有限和人的妄想,叫他又自大,且自卑,不是驕傲過度高抬自己,就是自憐、自賤輕看自己。這樣渺小的人在整個 神所創造的宇宙中,如此受 神憐愛,竟然還不知足!神造人不是閒來無事的偶然之舉,祂在人身上,有祂創造的目的:要人依靠祂、順服祂、享受祂、越來越像祂,並且與祂同工。而人永遠無法成為神,因為被造的本質與造物主自己,永遠無法相比較。

 

人離了 神,就是遠離生命,因為 神是生命氣息的源頭,是一切萬有的主宰。用一個不盡完全的例子:人無知想脫離 神,有如大樹上的一片葉子妄想離開大樹,自成另一棵大樹。葉子倘若脫離與大樹的連結,就是脫離生存的條件,脫離生命的供養。是!脫離大樹後的葉子,短期裡不會枯乾死去,但三、五天,一星期,這片葉子便逐漸枯乾;相同的,脫離了 神以後的人,雖然沒有馬上死去,但「死」卻真實地成為人最嚴酷的敵人,且無人倖免。

 

更有多少人說:「沒有神!倘若有,這 神不是愛!就是無能!」因為他們看見並活在一個充斥著罪惡的世界裡,多少無辜的人死傷於天災人禍,心中悲痛之際,怨恨 神為什麼容許這些事件發生,忿忿地做了這樣的結論。神的確容許許多災難臨到,許多可憐的人們,因此承受了身心靈極大的痛苦。但是,人真能理解 神嗎?人真能僅憑現象就論斷 神的存在嗎?

 

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馬書一章20節)

 

但是,如果人面對自然界中一切的被造物和神奇現象,都不願意承認有一位慈愛的創造主宰;如果人連自己都不認識自己了,連自己是那麼需要 神都不曉得,也不願意來親近認識這位真神上帝;那麼,人自己因為悖逆 神,做出許多自己傷害自己的事,又如何能將後果推諉於 神呢?所有自私、驕傲的罪性在世人中間,只有程度上的區別,有如眾人身上都存有癌細胞,輕重之分而已,世上無一完全人。

 

為了稱霸於世,國與國之間核武競賽,戰爭波及平民百姓;為了個人利益,各地傷天害理的事層出不窮;世界的禍亂起於殘暴貪婪的人性。人禍之外,天災難道不是人類因為自私的心態,不停地破壞這世界的自然資源及生態均衡嗎?因為高舉自由,而容許色情、暴力等污穢不堪圖片、資訊流入大街小巷,甚至流入家中廳房;因為放縱情慾,許多人不願正視作父母親的責任,多少家庭因此破裂失和,多少孩童因此失去健康童年成長,以致暴力傾向、病態思想等極端行徑,造成了今日社會許多亂象,怪異新聞層出不窮 .....。如今多少國家立法,接納同性戀成為「夫婦」,又容許他們收養孩童,只因為人們不停地提倡自由,不斷地要求平等、權利。

 

這與第一個男人、女人吃了 神所吩咐不可吃的禁果有什麼兩樣?神說:「你吃的那日必死」這已經是向世人做出預警。當我們被造為人,又不願意安分守己活出那造物主的旨意;當我們可以依靠 神為樂,以祂的信實為糧,但我們又不願意,想要越過 神。那麼,聖經說:「罪的工價乃是死」,真是一點都不錯!因為 神既創造了井然有序的宇宙,所有的「律」理當由祂來決定。好像人活著有其生存的條件,人豈可謾罵這位造物主野蠻,說:為什麼人一定要呼吸,為什麼一定要喝水?我要脫離神的「律」,神所定的「法」,自己開創自己的世界!

  

 

天 父 極 致 的 愛

 

真神上帝本是三位一體的真神,聖父、聖子、聖靈,三位卻又是一位,同質、同尊、同榮。神的奧秘,人的理性永遠無法測透。

 

祂就是愛,不願人在永恆裡沈淪。儘管人不識真理,不能體會 神的心腸肺腑,但 神仍決意拯救人,而唯一的方法就是親身付上代價,降卑自己成為人,以無罪的代替有罪的,背負起了世人的罪責,承受世人的痛苦,擔當世人罪和死的刑罰。

 

「據理」,祂可以有其他方法來解決世人「罪」的問題,而不必要親身來這世上走一遭,受盡羞辱,甚至親嘗死的痛苦。但「據實」,祂不做抵觸自己「完全的屬性」的事,因唯 神有資格,能「代替」人受罪和死的刑罰。更因為「愛」,祂願意叫所有信祂名的人得以自由,不再做罪和死的奴僕。

 

聖經裡 神的話如此說:「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 神的兒女。」(約一:12)又說:「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因為 神差祂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祂得救。信祂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祂不信 神獨生子的名。」(約三:1618

 

天父的愛,如此深厚,愛世人愛到底。祂甚至將祂懷中的愛子耶穌賜給我們,為要使我們有一條真理和生命的道路,可以歸向祂。今天或許仍有困難,明天我也有可能遇見患難,因為我仍舊活在這世上。但因信耶穌,救主基督,祂的死,那代替我死在十字架上所流出的寶血,便洗淨我一切的罪。因祂復活,亦賜我永活的生命,這是祂在聖經裡的應許:「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信的人有永生。」(約翰福音六:47)和「豐盛的人生」(約翰福音十:10),毫無疑問地都屬於我,我因此可以天天歡喜,天天讚美祂的恩惠。既然耶穌已為我們背負前面人生各樣的挑戰所帶來的苦,天父也用笑臉回應我、擁抱我,所賜的聖靈時刻與我同在,不但在我們身邊,更是內住於生命裡。成為天父的兒女,我還有何可懼怕的呢?

 

天父的愛不只是創世以來不變的真理,更是我天天可以經歷,可以享受的。親愛的朋友,人生的意義為何?您知道嗎?唯有神自己可以滿足您的心,那種滿足不是金錢、地位、名聲、身體健康,萬事如意可以比擬的。我願有金錢、地位、名聲、身體健康,萬事如意,但若擁有這一切,卻要失去天父的愛,我寧可拋下這一切,因為天父的愛使我內心安穩,一生活得精彩,活得有意義,活得滿足無比,並且永遠永遠!

 

邀請您現在就打開您的心,來接受這份叫您永不後悔的選擇:天父的愛!

 

http://blog.pixnet.net/aguaviva2077/post/11041690

以上的網址,是一齣極能體現「天父的愛」的短劇,希望您能上網觀看,藉此尋得那等您已久的天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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