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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完全跟從基督 

 

 

九月11

 

「你若願意作完全人,可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太十九21)

 

對於年輕富有的君王來講,貧窮是達到完全的道路。「學生不能高過先生,凡學成了的不過和先生一樣」(路六40)。貧窮是主所得著的完全的一個組成部分,也是捨己和受難這些嚴酷磨練的一部分。神渴想藉著這個手段來叫他/祂得以完全。主還在世上的時候,貧窮成了所有始終與他/祂同在,並且與他/祂相像的人的記號。

 

這話是什麼意思呢?耶穌是萬物的主宰。他/祂在世上本來能過安逸的生活,輕鬆自如地就能得著一切。他/祂也可以教我們如何得著財富、使用財富,叫財富變得聖潔。在這一點上他/祂也可以像我們一樣,行在世人所當走的路上。但是他/祂選擇了貧窮。貧窮叫人得著的捨己和完全信靠神而活的生命,叫人所得著的虛心的態度,所受的試煉和試探,是他/祂要向我們展現出的所謂完全的基本要素。

 

在他/祂選擇與自己同在的門徒身上,貧窮是他們與他相交的記號,是叫他們受到栽培,能以完全效法他/祂的形像,也是勝過世界的能力的奧秘所在,叫人完全得著天上的財富,將從天上賜下來的聖靈完全彰顯出來。甚至在蒙召要到神大寶座前的保羅身上,貧窮也成了他所選擇的最可寶貴的手段,使他完全跟從主。

 

「作完全人」這一條命令,既是賜給富人的,也是賜給貧窮人的。這句話又是什麼意思呢?當然,聖經並沒有說過擁有財富是罪,儘管聖經告誡我們要提防財富所造成的危險,並且責備了那些揮霍無度的人,但是它也沒有規定一條禁絕財富的律法。然而,聖經說貧窮在完全的生命當中佔據了極重要的地位。

 

要明白這話的意思,我們就必須牢記,完全是一個相對的術語。我們並不在律法以下,也不是把律法外在的命令當作我們應盡的義務和行為規則,所以不必因為品性或環境的差別而掛慮。在我們蒙召要藉以度日的完全自由的律法當中,還有很大的餘地,叫我們在為神和基督獻上一切的時候,可以表現出無數的差異來。人們所得著的恩賜,所處的環境和所蒙的恩召,都有極大的差異,但是在顯然相互矛盾的生活道路上,我們一樣可以看出相同的靈來。有一種完全,人只有像主的僕人一樣藉著用正直的態度擁有和使用世上的財富才能尋求得到。也有一種完全,是像主一樣在外在的事上來尋求,在貧窮的時候也能見證天國的財富是何等的真實和充足。

 

在教會的早期時代,貧窮對有些人來說是一條達到完全的道路。這個真理發揮出了極大的效力。人們感覺到貧窮是耶穌和他門徒的聖潔生命的一個特徵,所以是神聖和蒙福的。隨著教會內在生命的日漸衰微,這個屬靈的真理也漸漸喪失了。人們甚至於不再遵守它,而且也很少能看見有人效法耶穌的貧窮。

 

貧窮是許多人都在尋求的真理。如果我們的主發覺貧窮可以使他/祂自己在完全這個功課上受到極大的栽培,並且確保他/祂勝過了世界,為眼目無法看見的神贏得眾人的心,那麼我們就不要因為有人幾乎是竭力在外在的事上尋求完全效法他們的主而覺得驚奇。人們渴想竭盡自己全部的力量來為眼目不可見的那一位作見證,他們也必定會把下面這句話看成是對他們說的:「你若願意作完全人,可去變賣你所有的,你還要來跟從我」。對此我們也不要覺得無法理解。

 

人們如果還沒有感到自己蒙了這個恩召,就需要學習普遍適用的功課,若不把一切都獻上,就無法得以完全。為了在這世上作完全人,基督也把一切都捨了。變得像主一樣,像主一樣作完全人,就意味著把一切都捨了。所以人也必須要把世界和自我都棄絕了。「你若願意作完全人,可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你還要來跟從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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