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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一月19日 路加福音第三章1~20節
儀式vs生命改變
何仁杰長老
我們知道福音就是好消息為了宣揚耶穌為罪人死在十字架,帶給信他的人罪的赦免,自由和新的生命。但是對於福音真正的意義還是有許多誤解。
許多人認為,信耶穌能解決所有的問題及實現所有的願望,洗禮後必得救。每星期如定時做禮拜便證明自己是個真正的基督徒。
路加福音三章訴說有一群人跟著施洗約翰要他幫他們洗禮,但約翰卻斥罵他們說:“毒蛇的種類、誰指示你們逃避將來的忿怒呢。” 可見,有些人的心的動機不正確,希望藉著洗禮逃避永遠的懲罰,但卻並沒有真正的尋求神。
“約翰又用許多別的話勸百姓、向他們傳福音”3章8節。約翰解釋當一個人真正的接受福音他的生命必定產生改變,生命若不改變那麼洗禮什麼用處都沒有。
聽到福音時心裡應該要產生一種罪惡的認知,痛苦悔改,並渴望改變,放棄罪惡的生活方式回到上帝面前。若沒有真正的悔改洗禮將成為一個沒有價值的儀式而已。
因悔改我們將得到罪的赦免,透過基督在十架流出的寶血潔淨我們與父神和好。也必開始活出結好果子的新生命,來證明悔改是真實的 “你們要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8節)。
似乎結果子是個相當困難的,但是約翰告訴我們這些果子將會很自然的產生,因為耶穌將用聖靈與火給我們施洗(16節) 讓我們的行事、都是神在我們心裡運行、為要成就他的美意(腓2:13)。
我們是否將信仰生命化,或僅僅是每星期去教會的教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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