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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一月18日 路加福音第二章21~52節
信心的眼睛
徐雅明牧師
屬靈的眼睛是需要從神自己賜予開啟的。聖經希伯來書11:1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當我們與神恢復關係信心眼睛由此而生。
今日經文 V29~30 “主啊!如今可以照你的話,釋放僕人安然去世,因為我的眼睛已經看見你的救恩。”多感人的一幕――透過信心的眼睛一位老人手上抱著嬰兒讚美神!(V27~32)西面從聖靈那兒知道自己在未死之前會看到應許的彌賽亞,當他進入聖殿時,約瑟和馬利亞正抱著嬰孩耶穌進來。我曾經覺得西面比我更有福氣,因為他有幸可以真正地摸到耶穌,而我卻只能在無法看見或摸到他的情況下來信他。但現在我明白了,西面也需要操練信心。畢竟,他手中嬰孩的父母是他從未見過的。他之所以確信,是來自於聖靈的啟示,而我們今天也同樣需要依靠聖靈的帶領和指引。主耶穌在復活之後與升天之前的期間,曾顯現給祂的門徒看,那時祂對多馬說:“你因看見了我才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約20:29)通過充滿信心的眼睛,可以拉近我們和基督的距離。
當我們歡度聖誕節時,讓我們安靜片刻,用忠誠的目光來仰望恩主耶穌。當我們這樣做的時候,我們就能放聲讚美神。人說看見才能相信,神說相信就是看見。願我們都仰望依靠主恩典,用信心的眼睛看神要我們所要看的,願憑祂旨意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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