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十一月20日 何西阿書第一,二章

完全負責任的愛

 

 

何仁豪牧師

 

先知何西阿何等順服,聽命 神的吩咐娶淫婦,又給所生的三個孩子按 神的要求取不名譽、令人傷痛的名字。然而,神使他經歷痛苦的婚姻關係,做一個沒有尊嚴的丈夫和父親,就是要他體會何謂 神的愛,何謂人的悖逆,遂能理解 神與以色列民族之間的關係,藉此體會 神的心意、成為忠心的發言人。

 

藉先知 神對祂子民有兩極的表達:「非我民」和「就是我民」、「必不憐憫」與「我必憐憫」、「我也必毀壞她的葡萄樹和無花果樹」與「我必賜她葡萄園、我必將她種在這地」、「必使以色列家的國滅絕,我必在耶斯列平原折斷以色列的弓」並「我必為我的民立和平的約,必在國中折斷弓刀,止息戰爭,使他們安然躺臥」.....

 

透過何西阿先知 神預告北國以色列和南國猶大將相繼滅亡,同時應允被擄的以色列民族之後將經歷回歸耶路撒冷的復興。一方面是公義的審判與毀滅的宣告,另一方面則是恩典施予和慈愛眷顧的應許,看起來矛盾,卻是 神極度厭惡罪的同時亦深愛著罪人,如此完整聖潔的屬性讓祂看起來是矛盾,卻是真愛的最佳表現。不是嗎?父母親為何責罵或處罰兒女?為何在孩子們做了不該做的事上需要管教?豈不是因為愛而在錯誤中給予嚴肅的指正,比起任憑放肆,不再理會的態度,神的愛是完全負責的,就叫屬祂的兒女可以不至迷失滅亡、終究得著永生!

 

然而人犯罪的本性讓公義的 神無法視而不見,無法以有罪的為無罪(出卅四7;民十四18;鴻一3),但若要真的讓祂完全接納、釋懷,祂必行一件預定中恩典的事,那就是讓祂在永恆中所生的獨生子耶穌基督成為世人的代罪羔羊,如此蒙恩的人罪方能得洗淨、預定的人才能與 神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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