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七月8日 約翰壹書第二章
住在主裏面
陳光晴長老
從使徒約翰信中的字裏行間,深入淺出的敍述了基督徒的得勝生活的要點,就是始於對於罪的認知,罪使人無法享受上帝為人使預備的豐盛,因為罪是上帝和人相交的阻礙。在異教文化中,不乏因祈福或贖罪而獻祭,可是真正唯一有功效的,是基督耶穌以無罪之身,為普天下人的罪成為挽回祭,滿足了上帝對公義的要求。因此我們從罪的轄制出來,因耶穌所做的犧牲,我們的罪得赦免,而且能保守我們不再犯罪的原因,是因為我們在主裏面,只有住在主裏面才能使我們能確實地遵守上帝的誡命。
住在主裏面,意味是住在光明中,在光裏就沒有黑暗,是否住這光中,就從是否有愛弟兄可看出來,彼此相愛是一條原先已知的命令,如今更因耶穌因順服的擺上,更完全了這條命令。我們信主開始時所領受的,就是主對我們的愛,初信時都是受主的愛所激勵,因此我們不但要愛主,也學習以主的愛去處理彼此間的衝突,學習用主的愛去彼此相愛,因為如果不是這樣,人與人相處就容易產生紛爭,結果愛的道理聽多了,卻在彼此之間感受不到愛,彼此相愛的生活沒有實現,團契生活未能落實,如此一來,就算常聽到要彼此相愛的道理,信徒彼此之間卻形同認識的陌生人,愛的命令就如同舊命令失去了該有的功用。
教會中團契生活若失去了愛,就與社會沒有兩樣,因此團契的生活要重視像家人親情的建立,聚會的內容要製造機會,讓信徒能學習彼此相愛,縱使有可能會產生摩擦,却在彼此的相交中學習彼此接納尊重,這就是一種屬靈親情的表現,藉著在實際的生活中體驗真理,才能立下紮實的根基,因為信徒在彼此的相處中,體現了在主裏那豐盛的恩典,使彼此能在愛中成長,這就是愛的團契生活,而且我們若能彼此相愛,在事奉上必能發揮更高的效率,成了美好的見證,這樣的愛的團契,必能夠吸引更多的人加入。
我們要在基督裏用彼此相愛來護衛教會的團契生活,並互相提醒要愛上帝超過一切,因為生活中,無限的放大物質上的需要,精神上的需要,追求虛浮的榮耀,這都是惡者慣用於誘惑人的技倆,要將上帝的話語常存在心裏,要住在主裏面,使我們能常在光明中,直等到有一日見主面,我們可以坦然無懼,不至於慚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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