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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六月25日 雅各書第二章

 

憐憫與信心

 

何仁豪牧師

 

感謝主賜下聖經!

 

因為,如果沒有聖經、沒有 神的話告訴我們,自私驕傲的,我們怎會知道就連「偏心、斷定人、按外貌待人、沒有憐憫」也算是犯罪呢?(雅二113

 

並且,如果沒有藉由聆聽信息或查考聖經,軟弱的我們豈會知道「沒有信心的行為是死的」?

聖經中的雅各書將憐憫與信心做了一個完美的整合,讓我們知道「信奉我們榮耀的主耶穌基督」的人,是蒙恩被主憐憫的,所以我們不應該再繼續以外貌認人、憑外貌待人、惡意論斷人,反要活出有憐憫的實際,也就是真信心的表現!這就是我們得救的憑據!

 

所以,基督徒不能只在嘴裡說:我有信心,卻沒有憐憫人的實際行為,若是如此,他的「稱義」要如何能證明?「稱義」豈不是源自於白白得來、無價的恩典,所以,蒙恩的你我理應為罪深痛悔悟、自覺不配,於是謙卑、感恩地領受?又怎能嫌東嫌西、看這人不順眼、看那人不喜歡、隨意刻薄論斷,自視甚高呢?

 

救主耶穌就是以自己的捨命活出憐憫的最高表現,於是祂終能向審判誇勝!然而,不肯憐憫人的人,無論 神多愛他,究竟是他自己選擇遠離基督,就要受無憐憫的審判!(雅二13

 

不斷活出信心和憐憫的行為,才能證實我們的得救與稱義是出於榮耀的主耶穌基督真實的恩惠!......凡事信靠 神、多善待身邊的人,不僅討主喜悅,相信你我內心的平安和喜樂也會不斷滿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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