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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一月15日 撒母耳記上第十一~十二章
為主而活、為人榜樣
何仁豪牧師
「撒母耳對百姓說:『我們要往吉甲去,在那裡立國。』眾百姓就到了吉甲那裡,在耶和華面前立掃羅為王,又在耶和華面前獻平安祭。掃羅和以色列眾人大大歡喜。」(撒上十一14,15)
看似一個歡天喜地、值得眾人感恩的就職時刻,往往成為了另一個敗落、遠離 神的開始。
雖然 神的靈曾大大感動過掃羅,並藉著他帶領以色列百姓打敗了亞捫人,得以自由,但掃羅成為以色列王之後終究沒有帶領百姓來敬畏 神、沒有誠誠實實地盡心事奉祂(十二24;十六1),反倒遺忘了 神奇妙的恩典,自私狹隘於自我的利益,僅專注為自己而活,其結局就是滅亡(十二25;卅一4,5)!
所以,今日為著值得慶幸和感恩的事而歡樂,其實當下更需要保持警醒與敬畏之心。因為承擔重要職份不是尊崇個人,而是從此成為 神百姓的榜樣,更認真地活出合 神心意的樣式,更多體現與所蒙的恩相稱的行為!無論是舊約時期的祭司、君王、先知,或是新約中的使徒、牧師、教師、長老與執事,甚至是今日國家領袖、官員,任何領受重大職份者,都當戰競看待 神恩典的選召、認清自己的不配與不足,且專心倚靠 神,忠心為 神而活、作合乎真理的事,如此就可以在真理中得更豐盛的生命、經歷更大的恩典!
作父母親的,也當如此,在得新生兒之際、在孩子成長的每一天裡,要存謙卑、警醒的態度稱職地為父為母,施行愛與真理的權柄,如此為主而活、為人榜樣,才能令全家真正蒙福、喜樂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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