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一月2日 士師記第十七~十八章

神的百姓當求 神的榮耀

 

何仁豪牧師

士師記十七章第6節和十八章的第1節:「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作者所要描述的正是這個階段的最佳詮釋,與以賽亞書五十六章第11節的:「....各人偏行己路,各從各方求自己的利益。」前後遙相呼應。的確,沒有王的意思宛如一個不受規範、原則、典章、律例約束的時期。其實人若不敬畏 神,不以 神為王、為主的話,人就沒有以真理為準則,各人即便會以自身利益為所掠取的目標。

 

但是,這種人生態度的結局,就正如以法蓮人米迦一樣,在極短時間裡失去了一切。又如擄掠以弗得和神像但支派的人,和這位牆頭草的猶大族利未人(30節指出他是摩西的子孫)將來長遠的結局:...那地終將遭擄掠!

 

人若求自己的利益,哪怕是拜耶穌像、拜十字架,都不是正確的信仰,反是 神所厭惡的宗教崇拜。而 神的百姓是求 神的榮耀且享受之、求 神的旨意且遵行之、求 神的國度且歸順之,就不在乎自己的利益,反而能得 神的喜愛、得祂所應許人生真實的福!(弗一3;彼前三9

 

新年的開始,最重要的事應是:好好調整自己敬拜 神的心態,讓自己有一個全新且正確的出發,凡事求 神的榮耀、與 神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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