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rles G  

芬尼

 

查理.芬尼(Charles Grandison Finney, 1792-1875)被認為是美國近代奮興運動的開創者。在一個既沒有擴音器也沒有大眾傳播工具的時代,有超過五十萬人在他的傳講下悔改歸主,這次的復興運動,稱為「第二次大覺醒」。

芬尼的講道滿了恩膏,聽見的都覺得紮心,如同刀刺,他的信息著重「成聖」與「過聖潔的生活」,芬尼腳蹤所到的地方,就有復興隨著,橫掃了英美兩國。芬尼的復興工作改變了許多人的生命,一位教會歷史學家說(K.S拉托雷):「芬尼是十九世紀中期影響英美屬靈大覺醒的一位傑出人物」,他前後事奉五十年,芬尼以他的《復興講章》最馳名於世。

 

前言

 

「何謂復興?復興乃是基督徒恢復當初的愛,罪人覺悟過去的光景而悔改。復興在任何社會裡發生,就喚醒復甦並矯正了幾分退後的教會,因此多少引起了普遍的儆覺,使人注意到屬神的事。世人有無覺悟,常視教會是否復興。神那最自然,而且據我們所知,也是神唯一用來折服轉變罪人的方法,就是基督耶穌的形象得以在基督徒身上更新彰顯。頂能吸引失喪罪人的,是基督徒的容貌,誠懇和日常的態度。如果基督徒對著所信的有深切的感覺,無論他們何往,都會產生深刻的印象。否則就有相反的影響。」

 

「復興不是神蹟,正如撒種和收割不算神蹟一樣。普通來說,神蹟乃是一種干涉,排除或者吊銷天然律,因此是超自然的。可是興並不包含這種性質。復興可以說是人的工作。它的發生全是因著基督徒順服了神的旨意,合法的運用了神的諸律,恰如農夫收穫一般。收成當然有賴於神的祝福,但是它並非神蹟,排斥了天然的律。照樣一個興,也似收成,是運用合宜方法的結果。可是今天人仍舊以為助長復興總有奇特的成分在內,而不肯用平常因果的律來測驗它。你豈用求神願意拯救人?當然無此需要!任何人,在任何地點,只要悔改,接受基督耶穌作救主,神立刻拯救他,並沒有其它條件。所以,基督徒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都可以助長復興,只要他們運用神所指定的方法。」

 

人有應盡的一分,來帶進新鮮的屬天感召。當人履行他的分時,神就要完成祂的工作。這一分是什麼?不是禱告!你要說:但是以利亞豈不禱告麼?是的,他曾禱告,然而以利亞的禱告著重於和以利亞同樣性情的人,過於地上的塵沙或提哥亞的風暴所以你們要彼此認罪,互相代求,使你們可以得醫治。義人祈禱所發的力量,是大有功效的(雅五章十六節)

 

你看見這裡的重心不在人的禱告,而在人的公義。禱告是興的空氣,但是禱告的功用,不在帶下復興,而在預備神的百姓,活潑的運用合宜的方法。我們應當點著燈,搜查我們個人的生活,每件罪惡必須放棄。我們應當為著這個竭力禱告。讓以利亞為著同樣性情的人代禱;只要這個憑著神的恩典得到解決,人就已經踏上復興的路。

 

祈禱並非為要改變神,乃為改變我們。禱告是叫我們裡面起了變化,以致符合各種合宜的條件,使神能夠作事;否則祂無法作,因為情形與祂不一致。看那些火車火馬,止住哭泣,要求復興。這是天上的事,況且天已經準備好了。我們正當的禱告該是:『神阿,鑑察我,知道我的心思,試煉我,知道我的意念;看在我裡面有什麼惡行沒有,引導我走永生的路』」

 

芬尼(Charles G. Finney)被神興起,作十九世紀美國大復興的器皿。上面是他的經驗之談,道破了復興的要訣。

 

 

神的踪跡何其難尋(羅馬十一章三十三節)

 

(下面摘譯芬尼自傳,因此用第一人稱代表芬尼)於一七九二年八月二十九日,生於康耐第克州的華倫鎮(Warren, Connecticut)當我二歲時,父親遷居紐約州俄耐大郡(Oneida County, New York)那地大部分是原野,居民毫無宗教生活,也少有宗教書籍,新遷入的人,多數來自新英格蘭(New England)到我十五、六歲時,已足夠擔任教職,因當時的公立學校就是那樣辦的。

 

我的父母都不信教,在鄰居中很少有敬虔的人。我很少有聽到一篇講道,那要等到有些旅行的牧師路過這裡,或者無知的傳道人偶而來此信口雌黃,談他們古怪的錯誤和荒謬的言論。當我近二十歲時,往紐澤西州(New Jersey)執教。我邊讀邊教,後來決定到紐約州亞當司鎮雷特先生(Squire Wright of Adams , New York)的法律事務所作學徒。這已經是一八一八年的事了。

 

在亞當司,我初次長期坐在啟發的職事之下。蓋爾牧師(George W. Gale)的講道屬於舊學派,就是徹底的迦爾文派他自然被認為十分正派,但是我從他的講道裡並不能得到多少幫助。讀聖經,赴禱告會,聽蓋爾講道,不時和他們談論,反使我十分浮躁不安。稍加考量,就叫我確信,自己萬一死去,必不能進入天堂。

 

我覺得在宗教裡必定有些非常緊要的東西。不久我就認清,假如靈魂是不滅的,我就需要一個裡面的大轉變,作享受天堂快樂的準備。然而我的心思裡,我​​還未確定福音和基督教的真假問題。可是這問題太重要了,叫我不能長期拖延。

 

我尤其驚訝一件事:周復一周,我聽他們的禱告,據我所知,這些禱告並未得到應允。我只要聽他們禱告的語氣和會中的信息,就曉得他們自認未獲答應。但是當我閱讀聖經時,我看見基督所說關於禱告和答應的話。祂曾說過:「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他開門。因為凡祈求的,就得著;尋找的,就尋見;叩門的,就給他開門。」我也讀到基督所確定的事,就是地上的父母尚且喜歡把好東西給他們的兒女,神豈不更願意將祂的靈賜給一切尋求祂的人?我聽他們不斷的求聖靈的澆灌,也不斷的承認所求未蒙應允。這種前後矛盾,對於我,是塊可悲的絆腳石。

 

  我不懂開怎麼說。在我腦海裡起了一個問題:我是否該肯定,這些人並非真基督徒,因而他們的禱告不得神的答應?或者我是否誤解了聖經上關於禱告的應許和教訓?抑或我該結論聖經不是真的?這事誠然不可解,有時幾乎使我懷疑。我認為聖經的教訓和擺在眼前的事實毫不相符。

 

我繼續讀經,就發覺他們禱告不得答應的原因。他們沒有符合神所啟示的條件,他們不用信心禱告,並不盼望神賜給他們所祈求的。這個思想縱仍有些模糊,還不彀具體,但是祂解決了我的難題,再經過兩三年的掙扎,聖經真是神的話已經在我心裡堅定牢靠了。

 

這個解決了,我就面迎另一個問題:我要接受福音所指示的基督呢?抑或追求一個屬世的生活?當時聖靈在我心中大大做工,使我不能長此不定,同時也不能在兩者之間躊躇不決。

 

 

神阻擋驕傲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彼前五章五節)

 

一八二一年秋季,我決意解決我靈魂得救的問題,我盡量避免一切的俗事,專一尋求我靈魂的得救。然而我不知道我十分驕傲,我自以為不在乎人們的意見,不管他們怎樣估量我,事實上我也時常赴會,教會認為我是個尋求的人。可是當我真正面對這問題之時,卻十分不願任何人知道我在尋求靈魂的得救。

 

在禱告前,我先塞住門上的鎖眼,低聲禱告,免得給人發現。我既懇切尋求得救,反而盡量把我的聖經藏起來。我不要看我的牧師,因為我不願他知道我的感覺,同時也不信他懂得我的情形,給我所需的指導,一面我認為給他們知道我的感覺是一種羞恥,另一面我怕他們給我錯誤的指示。我覺得只能從聖經裡去尋找出路。我不能敞開我的禱告,時常感覺若能獨處一處,放聲大喊,就會在禱告上得著釋放。

 

正在這時,福音救恩的整個真理,非常奇妙的向我開啟,叫我清楚看見基督贖罪的真實和豐滿。我看見祂的工作已經成了;我沒有,也不必憑著自己的義來到神面前,我只要降服神藉基督所加給我的義就夠了。福音的救法好像是給我一件東西,叫我接受;這件東西是完美全備的;我的分就在我同意放下罪惡,而接受基督。據我看來,救恩不是憑自己作出來的東西,而是完全在主耶穌基督裡可以找到的東西。

 

祂顯在我面前,要作我的神和我的救主。這個內在的聲音抓住了我,我不知不覺已經停在街上。我不能說站在那裡多久,但是在這清楚啟示後不久,有個問題似乎這樣:「你今天願意接受麼?」我答說:「是的,我今天接受,雖死不辭」

 

在鎮北山後有一片樹林,我常去散步,我翻到山後,找到幾棵大樹倒在一起,中間留下一個空隙。我認為這裡可以作我的密室,就爬進去,跪下禱告。然而當我開始禱告時,竟然發現我的心根本不能禱告。我早先以為只要放聲而不被人聽見,我就會自由的禱告。可是,哀哉,我來試驗時,竟啞口無言,我好像聽見樹葉沙沙作響,停下來抬頭看,是否有人,這樣有好幾次。

 

最後我覺得自己快要絕望了,我自忖:「我不能禱告,我的心向著神是死的,而且不要禱告。」 一個思想緊逼著我,為何我這樣魯莽諾許神,今日要把心歸祂,不然寧願死?一個極大的下沉和灰心臨到我,我感覺混身軟弱幾乎不能跪。正當那時我好像聽到有人走近,與是睜眼觀看,立刻有啟示臨到我,我清晰的看見我內心的驕傲是個大攔阻,我深深的感覺自己的可惡,竟然以被人看見自己跪在神面前為羞恥。於是我大聲呼喊,即便全球的人和陰間的鬼都圍繞著我,我死也不離開此地。

 

我說:「怎麼,像我這樣的一個墮落的罪人,雙膝跪在偉大而聖潔的神面前,承認自己的罪孽,豈可被同作罪人的世人發覺在膝蓋上企圖與所得罪的神尋求和睦!」這個罪顯得無限的可惡,使我在主面前腸斷心碎。就在這時,有一段聖經滿有亮光照入我的心中:「你們要呼求我,禱告我,我就應允你們。你們尋求我,若專心尋求,就必尋見。」(耶二十九章十二、三節)我立刻全心抓住這個。

 

已往我也曾理智相信的聖經節,但是我從未想過,信心是一種自動的倚靠,而不是理智的認可。我呼喊神說:「主阿!我照你的話接受你,你知道我現在的確專心尋求你,而且禱告你,你已經應許必定應允我。」聖靈似乎特別著重在「若專心尋求我」尋求的時間問題,乃是現在。祂又賜我許多應許,舊約新約的都有,這些應許對於我是何等的真實寶貴。我一一接受為絕無誤謬的真理,因為神所說的斷非虛謊。這些話不像進入我的理智,而是進入我的心。

 

當我掠過樹葉叢林時,我記得自己使勁的說:「若我得救,必定傳福音」。我安詳的走向鎮上時,心中平靜的似乎萬賴寂靜,這是十月十日,一個愉快的日子。我吃過早飯就進樹林,等到我回鎮上已經是中午了。我完全不得時間過了許久,好像離開鎮上只一刻而已。

 

午餐覺得無味,回到辦公室,雷特先生已去用膳。我取下六弦琴,照著往常開始奏唱詩歌。可是歌詞一出我口,立刻放聲大哭,我的情緒十分敏感,一聞歌聲,即刻湧溢。我驚訝,設法止住眼淚,但是不能自禁。最後只好懸琴不唱。晚間我把火爐點起來,準備獨自留此。雷特先生與我道別,回家去了,我送他到門口,一關門轉過身,我的心就融化,我的情緒高漲滿溢,我衝進內室,開始禱告。

 

內室無火無光,然而對我似乎充滿光輝。我剛進去關上門,就與主面對面。祂站在我面前,我倒在祂腳前,向祂傾心吐意。我如同孩子一樣哭泣,認罪。我必定在這種光景過了很久,然而我的心被主吸引,以致不復記得自己說些什麼。只知道在我心情安定下來後,回到前房,發現大堆木塊幾成灰燼,當我轉過身準備在火前坐下時,聖靈大大的澆灌了我,我所得的印象,如同一陣一陣的電通過了我,因為我沒法用其它方法來描述。

 

我還能清晰的回憶,這好似神口中的氣,如同巨翼搧我。我放聲大哭,呼喊說:「這些愛潮如再上漲,我要淹死。」「我說主啊,我再也受不住了」。可是我並不怕死。我不知道在這光景多久了,只知道深夜一個詩班的會友到辦公室來看我。他看見我這樣大哭,問我說:「芬尼,你生病了嗎?」我一時不能回答他。他又問:「你有疼痛嗎?」我說:「不是的,我樂極生悲」。

 

他轉身離去,隔了幾分鐘同著禮拜堂的長老回來,這位長老十分嚴肅,在我面前非常謹慎,他問我覺得怎樣,我就告訴他。他一語不發,卻一陣陣狂笑,好似禁不住心底發出的好笑。正在那時,另一個我所熟悉的少年進來,牧師曾警告他,少與我來往,免得受我影響誤入歧途。當時我背門而坐,因此未見他進來,他聽得出神,半身仆倒在地,內心極其痛苦,大聲喊說:「請為我禱告!」長老和第一個青年跪下,開始為他禱告,我也為他代求。不久他們都離去,留下我一人。

 

於是我心中起了一個問題:「長老為何這樣狂笑?他是否認為我發痴或受欺?」這個觸動帶來一種黑暗,我雖受了聖靈的浸,這個試探竟然遮蔽我,叫我沒有與神和好的把握。早晨醒來,我雙膝跪在床上,喜極大哭號,聖靈似乎對我說:「你還疑惑麼?」就此神指教了我,能夠明白這節聖經的真義:「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與神相和。」我領會當我在樹林間相信的那刻,何以所有定罪的感覺完全從我脫落,罪的感覺已消逝,因為罪已得蒙赦免。我覺得自己已經因信稱義,我的內心充滿了愛,我的福杯已經滿溢。

 

 

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約壹四章十九節)

 

當日早晨赴辦公室,偉大的愛重新漫過我心。雷特先生進來,我對他說了幾句關於他得救的話,他看著我,面露驚訝,他低下頭,站了幾分鐘,就離開辦公室。我也不再想這件事,但是後來發現我所說的話,如同利刃直扎他的心,直到他悔改得救,才得恢復正常。

 

我從辦公室出來,逢人便談靈魂的問題,我有一種印象,始終未懈,就是神要我傳福音,而且我必須立刻開始傳。當日我和不少人談話,相信神的靈在每人心裡留下不可磨滅的印象。

 

傍晚我探望一位教友,他和他妻子都是教友,還有位主婦的妹妹也在,他家住著一個青年是專門造酒的,我們一同用茶,他們要我祝謝。這件事我從未做過,然而我毫不猶豫,立刻開始祝禱。開始不久,這兩位青年的光景顯在我的腦海裡,使我感慨不已,熱淚橫流,甚至無法繼續禱告,一刻的功夫,圍著桌子的人都寂靜無聲。那位青年站起來匆匆離去,逃回自己的房間,關上門,不在看見,直到次晨他出來,表示已經信基督得到了榮耀的盼望。他以後多年作福音的使者。

 

一日之內,全鎮激起,議論紛紛,晚間我看見居民不約而同赴素常集會禱告的地方。我的得救使他們驚奇不已,我也赴會,無人宣告開會,而房內已經坐滿。我等不及別人,自動站起來說,現在我知道得救是神所賜的,於是繼續報告一些在我經歷中所認為重要的部分。

 

主所賜我的話,似乎在人身上有奇妙的力量。牧師蓋爾先生接著站起來公開認罪,他承認自己攔阻的教會復興,打消教會為我禱告的提議,他謙卑的承認一切,他說畢,就請我領禱。我從未公開禱告過,但我就照辦,那晚聚會光景很好,從此每晚有聚會,繼續了好些時候,工作向著各方開展。

 

將近春季,教會內年長的人熱忱逐漸退去,我有早起獨自在會所禱告的習慣,最後引起了夠多的弟兄們的興趣,早晨天未亮一同聚集禱告,不久,他們就開始鬆弛,因此我早早起身,往各家去喊醒他們,然而赴會的人越過越勉強,這件事使我大受試煉。我時常花好多時間在禱告上;有時我想正是名符其實的「不住的禱告」我覺得這是十分有益的。

 

在基督徒經驗的初期,我悔改不久,我從前房東的太太患了重病,她不是基督徒,她的丈夫是個教友,他是雷特先生的胞兄弟,一晚來辦公室,對我說: 「我妻子活不過今夜了」。這句話如箭刺入我的心,就有一種負擔臨到,感覺有熱切的心願要為那婦人禱告。這負擔極大,我馬上離開辦公室,前往會所替她禱告。我不斷掙扎,只會長嘆呻吟。在會所禱告未獲釋放,回到辦公室靜坐立不安,重新回到會所經過同樣的掙扎,我只能用嘆息哭泣來表達裡面的意思。又回辦公室,仍舊不得安息,於是第三次回到會所,這時主給我力量,使我暢通,我蒙恩能將重擔卸給祂,而且心裡得到把握,這婦人不會死,她決不至於死在罪中。再返辦公室,心中已平靜,不久也就回家休息。翌晨婦人的丈夫來辦公室,他笑說:「她還活著,而且照各方面看,今晨比較好些了」我回答說:「她這次疾病不至於死,你可以放心,她決不會死在她的罪中」。果然她恢復健康,不久就得到在基督裡的盼望。

 

 

為用愛心說誠實話(以弗所四章十五節)

 

一八二四年三月,我既未經正式訓練,就接受差遣往俄耐大郡(Oneida County)工作。先在伊文斯磨坊(Evans' Mills)開講。當地百姓覺得非常有興趣,他們稱讚我的講道,多少有些感動,但是大眾的心裡上缺乏普遍的覺悟。對於這種情形,我真不滿意,有一晚在我講道結束前,我向他們說:「你們承認我所傳的福音,你們也說你們是信道的,現在你們肯接受麼?你們有意接受,或定意拒絕?你們必須仔細考量。...你們不能推卸這個責任,你們預備解決麼?要盡責麼?作你們自認所當作的?要否,均請告訴我,使我可以或向左,或向右。」 反複述說後,我看出他們​​已經明白我的意思,面露驚訝,稀奇我這樣的挑戰。我再繼續這樣說:「現在我必須知道你們的意念。凡決意作基督徒,願意立刻與神和好的,請站起來。但是相反的,凡立志不作基督徒,且願意給我知道,更是給基督知道的,請仍坐著。」他們面面相對,呆坐不動,恰我所料想的。

 

我環視幾分鐘,然後說:「你們已經決定了。...你們拒絕基督和祂的福音...」當我這樣逼著他們的時候,他們開始面露怒容,全體起立,朝門外走去。他們一動,我就停講。我一停止,他們就轉身看我,為何我不繼續講。我說:「我為你們悲傷,主若願意,明晚當再向你們講一次。」 他們都走了,只剩我和麥執事(decon McC)他笑嘻嘻的說:「芬尼弟兄,你擊中他們要害了,...我相信你做的得當,不久我們就要看見效果。」

 

麥執事和我當時約定,明天整天禁食禱告。麥執事和我一同進到小樹林禱告,整個下午迫切祈禱,聚會的時間將到,我們走出小林,往鎮裡去。百姓早已聚集,為赴會的人看見我們走過,就離開店鋪,把會場擠的滿滿的。我站起來,沒有依照往例以唱詩開始,立刻向他們說:「你們要議論義人說:「它必享福樂,因為要吃自己行為所結的果子。惡人有禍了,他必遭災​​難,因為要照自己手所行的受報應。」(賽三章十、十一節)

 

神的靈大有能力臨到,我看明全堂已經感悟極深。許多人甚至抬不起頭來。當晚我並未要求他們有反悔的表示。我再指定一次聚集,而後宣布散會。 」 當百姓退去時,有一位婦人由他朋友扶著,在會場的一角。我就過去看怎麼一回事,以為她暈倒了。

 

她面露憂急,十分痛苦,不能說話,我叮囑婦女們帶她回家,與她一同禱告,看主要做什麼。她們告訴我,她是紀女士(Miss G)是一位著名宣教師的姊妹,在教會中多年,她在那種啞口狀態中約十六小時,然後口開舌展,有新歌賜給了她。

 

  許多人看見就大大驚怕。她宣布自己完全受欺,自認是基督徒,直到昨晚聽道時候,她才看見自己從未認識真神;神的聖潔猶如大浪襲捲她,她一時毀滅了她所寄託著的盼望。

 

另有一位,名叫迪先生(Mr. D--)他在鎮上開一間下流酒店,那裡是反抗復興者的大本營。他在街上嘲罵基督徒,他從未前來參加聚會,對真理毫無所知。吶許(Father Nash)來到伊文磨坊,聽到我們說起這位迪先生,就立刻把他的名字放在他的禱告冊中。他留在鎮上一兩天,就到別的地方工作。不數日,我們正在一所非常擁擠的屋內開會,是誰進來?不就是聲名狼藉的迪麼?他的進來引起大會騷動,大家怕他來倒台。誰知他並非來反對,因為他正在苦膽之中。

 

他坐在椅子上流淚,顯出極度不安,他站起,聲音發抖,問可否讓他說幾句話,我告訴他可以,他就開始心腑俱裂的認罪,是我一生難得聽到的。他的認罪包括他如何對付神,如何對付基督徒,如何反抗復興,並如何反對一切善良。迪公開承認了主,取消酒吧所有不虔和狂飲,從那時起直到我離開,每晚在他的酒吧舉行禱告。

 

 

服事主要按著靈的新樣(羅馬七章六節)

 

我說過多次,在這些復興中,禱告的靈是個非常顯著的現象。新蒙恩的人在祈禱上大有負擔,竟成極普通的事;聖靈的負擔在基督徒的心坎上,他們身上背著不朽靈魂的重任。 ...至於我自身的經驗,我能說:除非我有禱告的靈,我就不能作什麼。即便一天,甚至一時我失落了恩惠和懇求的靈,我就發覺自己講道毫無能力和功效,也不能藉著談話引人歸主。

 

 

有寬大又有功效的門為我開了(林前十六章九節)

 

一八三零年,我們來到羅蔡司得(Rochester)該城最著名律師之妻就是最先蒙恩之一的。她是個高貴婦人,滿腹經綸,影響極大。梅夫人(Mrs. M---)從前是個愛世界喜交際的婦女,主的靈嚴厲的對付她,她罪的感覺十分沉重,我催促她為著基督拋棄罪惡世界和自己。我看出她豪氣逼人,傲岸自高,這是她頂顯著的性格。談話結束,我們跪下禱告,我在禱告中反覆說:「你們若不回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斷不得進天國。」梅夫人被這句話抓住,神的靈用此摸著她的心。她的心破碎,她的天真顯露;待我們起立時,她的確是個小孩,她仰著臉,熱淚直淌。從那時起,她大膽見證她所信的,熱心領友人歸主。

 

 

求你在這年間復興你的作為(哈巴谷三章二節)

 

一八三二年四月,我離開波士頓(Boston)在查頓街(Chathan Street)戲院內工作,主的靈大大傾倒下來,我們在那年春夏兩季蒙了廣大的興。一八三四年正月,為著健康緣故,我必須出洋遠遊,將近六個月,祈禱的靈臨到我,雖然過去我時常有這種經歷,但是這次的程度和時間是空前的。我懇求神繼續祂的工作,為自己預備需用的器皿。抵達紐約市後,我每週一次傳講復興信息,這些信息編印成冊,題名「芬尼復興信息」(Finney's Lectures on revivals)為著基督的榮耀,我在這裡要說,這書在英法都有再版。

 

 

那進入安息的乃是歇了自己的工(希伯來四章十節)

 

一八四三年,我重赴波司頓工作,主給我一個徹底的更新。那時我特別關念到個人聖潔的問題,連帶也注意到教會的光景如何在神面前缺少能力,在社會中間缺少見證。我多多禱告,內心十分沉重,我竭力抽出時間來查考聖經。

 

這樣祈禱數周達數月,某晨我禱告之際,一個思想臨到我:假若這些屬神的教訓只在我的感覺裡起作用,而我的意志卻未被貫徹,則若何?這些從讀經得來的啟示,是否可能單影響我的情感,而我的心卻未真正降服?於是我記起一節經節「所以耶和華向他們說的話,是命上加命,令上加令,律上加律,例上加例,這裡一點,那裡一點,以致他們前行仰面跌倒,而且跌碎,並陷入網羅,被纏住。」

 

當那自欺的思想初初臨到我的時候,我以被毒蛇刺螫,造成一種不可言狀的疼痛,那些類似的經節一時大大增劇我的憂困。然而不久我就能夠安息在祂完備的旨意上。

 

我對主說:「假若祂認為美善,是祂的尊榮,要我受欺騙下陰間,我願意接受祂的旨意,並且對祂說:「照祢的美意隨便待我可也。」這件事發生之前,我經過一陣大掙扎,要把自己更深的奉獻給神,超過我已往所見所為的。

 

過去我常將我的家庭放在主的祭壇上,聽憑主安排,但在這期間,我為著奉獻我的妻子,順服神的旨意,竟然發生劇烈的掙扎。她的身體非常軟弱,看來不久人世,我受驚發呆,痛苦非凡。我一直掙扎和禱告,直到力竭聲嘶。而還不能把她完全交給神的旨意,聽憑祂的安排。

 

我寫信告訴妻子,我如何掙扎,怎樣不安,因為不願意把她毫無保留的交託給神的美意。現今我已看出這是試探;當時我自以為神的教訓可能只影響我的感覺,而我的宗教不過是屬情感的。經過數分鐘的沮喪後,我能更深的倚靠神那永遠可稱頌全備的旨意。那時我對主說,我深信祂,甘心情願將自己,妻子和家庭交給祂,一切聽憑祂的美意。

 

從此我對奉獻給神的意義,有了更深的看見,有生以來我未曾這樣深沉完全安息在神的旨意裡過。使我感覺希奇的是,我無法倚靠我從前的指望,我也不能新鮮的回憶往日的交通和把握。我可以說放棄了我的指望,一切都扎在一個新的根基上。我的意思是說,我不再倚靠任何過去的經驗。

 

 

越照越明直到日午(箴言四章十八節)

 

芬尼自傳記到一八六八年正月間。他繼續在奧勃林的工作,直到一八七五年七月他逝世的前幾天,還向學生演講。雖則經過長期辛苦的操勞,年歲的重擔似乎在他身上十分輕省。他直立不屈,猶如少年一般,他所特具的敏捷思想,活潑想像,和豐富情感,都得保持到底。

 

尤其在他晚年,他的生命和品格飽滿豐裕。他的公開活動雖然大大減少,但是他的安祥的生活卻給人群帶來祝福。他旅世的最後一日,是個靜恬的主日。

 

他與家人歡聚天倫之樂,傍晚赴附近禮拜堂,聽音樂。

 

就寢後,睡到半夜,胸間感覺奇痛,似乎是心臟出事。經過數小時的疼痛,天光放明,他就離世長眠。時在一八七五年八月十六日,享壽八十三歲少兩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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