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十日
遠離痛苦的選擇
「祢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詩一一九105)
何仁豪牧師
沒有人要過痛苦的生活,但是我要告訴大家一個絕對的事實,那就是「痛苦不會自動消失,除非你我開始順服 神的話!」
聖經說:「祢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詩一一九105)有了 神的話我腳前的確就會有光亮,因為神的話語就是真理,是絕對的標準,在乖謬彎曲的世代中給予最正確的規範。因為有了光,我就可以避免許多跌倒失足的機會,有了光,我便可以看清許多原本人生中晦暗不明之處,免去許多痛苦的經歷。
但要知道,不是讀了 神的話之後,我們便可以把它放在一邊,讓自己繼續走在痛苦、黑暗的道路上,而是要繼續擁有 神的光在你我人生的道路中,照亮所到之處。於是,你我每一天都應當把神的話放在心裡,用心去思想、用實際的行動去行出來。於是,我們便逐漸的改換我們的道路,最後完全走在 神公義的道路上,請問痛苦還會繼續麼?
問題是,在這世上很少人願意順服 神的話,所以,在這世上不斷有苦難的事發生!在苦難當中,有人開始選擇順服 神的話,生命於是開始改變,從痛苦至極到喜樂滿足,有人不願意,因此選擇繼續過一個痛苦的人生!
你我要選擇過痛苦的人生或是福樂的人生?這樣的問題好像是廢話,但是在我們所遇見的人當中,有太多的人仍然選擇過一個痛苦的人生,因為:
1. 他們不願意放棄生命的主權
2. 他們不願意順服主的話
3. 他們不願意信靠 神的帶領
他們與耶穌基督擦肩而過,略略看到信耶穌、入光明所帶來的好處,卻不願意放棄在痛苦中所擁有的一切。他們仍然想用自己的方法、用自己的力量使自己的生活更加美好,但他們不能明白,人靠自己、或靠別人,到最後就是徒勞而功、一點用都沒有。痛苦還是痛苦,甚至更加倍。
你我如何選擇呢?是選擇遠離 神的話,還是選擇信靠順服 神的話,遂遠離痛苦?是在須要的時候才信祂,或是一生都信靠 神的話?盼望我們誠實的可以帶來最正確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