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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廿三日

  

三種「基督徒」

 

「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太五48

「我們眾人既然敞著臉得以看見主的榮光,好像從鏡子裏返照,就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林後三18

何仁豪牧師


 

在阿根廷長大的弟弟仁杰,是個標準的「肉食性動物」。兩個禮拜前,他去參加一對好友的公證結婚,之後,當然帶著期待的心,預備享用婚宴裡的美味佳餚。其中一道以外觀看不出是什麼炸肉塊,或是雞肉、或豬肉,總之,裹了香蒜酥粉炸出來的香脆表皮,總是令人垂涎欲滴。就在弟弟將這炸肉塊送入了口,咬了兩下之後,竟突然將它吐了出來……

 炸肉塊.jpg  

原來這不是塊雞肉,也不是豬肉,卻是塊令他想都想不到的「東西」。經旁人解釋,才知道這就叫「素肉」,是黃豆做成的。當然以他幼年出國至今的經歷及環境裡,根本對素肉毫無概念。不管那麼多,總之,不是肉的「素肉」,仁杰就是不能接受。他的口感告訴他:「被騙了!」

 

上週的西語禮拜中,仁杰便在講台上,引證了他幾天前的親身經歷。除了感謝 神他不是個素食者之外,強調說:「不管它是用什麼食材去處理的,對我而言,以肉的外觀卻不是肉的本質去炸出來的「肉塊」……,對不起,我不能接受!」接著,語鋒一轉:「對 神而言,祂即是生命本質的鑑定專家,生命若是只有外觀上的美善、敬虔,卻缺乏內在生命的品質,缺乏與主親密的關係,就好像啟示錄所說的,日後祂會將那不冷不熱的溫水吐出去。你我的生命,在 神的面前一點都欺哄不了!……

 

仁杰的這個比喻帶給我很深的思想及領悟。重生的意義即是本質的變換。耶穌所行的第一個神蹟,就是在迦拿的婚宴上,把水變成酒的神蹟,那是本質上的改變。人的一生若沒有遇見耶穌,經歷過這種改變,生命仍舊是老舊、天然的生命。為此,耶穌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 神的國。』」(約三3

 

這意味著,耶穌已宣告一個事實:生命的本質若沒有絕對性的改變和提升,即是經歷「重生」,便無法承受神的國度,屬血氣的就永遠無法進入榮耀的永生!因這重生的生命本質,老約翰曾解釋說:「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 神的兒女。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慾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 神生的。」(約一1213)唯有從 神生的,才能承受 神的國。

 

所以借用弟弟仁杰的比喻,我認為,在普世的教會裡,第一類的「基督徒」亦有可能是不曾重生過的「基督徒」,好像素肉一般,「像」卻「不是」,只單有表面上的相信及外在儀文的洗禮,卻缺乏真實內裡的改變:真實的悔改與真心接受耶穌基督。

 

第二類的基督徒是重生過的基督徒,具有新生命,卻不太像耶穌基督的門徒。因為缺乏內在生命品質的追求與長進,有如缺乏保鮮的肉一樣,時間一長便「酸掉了、臭掉了!」所有的愛吃肉的人,不只要求所吃進去的必須是「真的肉」,還必須是「新鮮的肉」。重生,但活不出基督樣式的基督徒,一定缺乏了保羅所說的:「……心意更新而變化……。」(羅十二2)以及:「……心志改換一新。」(弗四23)肉質要新鮮,基督徒的生命也需要有鮮活的信心及生命力。只有不斷地活在耶穌基督裡的人,才能不斷地更新,不斷地脫去舊人、穿上新人(弗四2224),不斷地學習主耶穌,以致越來越像祂。這才是第三類的基督徒,是真實的,也許生命成長不是立竿見影,卻是源源不絕。

 

你要作哪一類的基督徒?


                                     「智慧人生」五月 aguaviva08.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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