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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廿六章 從信心得著的生命

 

 

八月26

 

「唯義人必因信得生」(哈二4)

 

「但我們……現今就脫離了律法,叫我們服事主,要按著心靈的新樣,不按著儀文的舊樣」(羅七6)

 

「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祂是愛我,為我捨己」(加二20)

 

哈巴谷說的這句話在新約聖經裡面引用過三次,被看成是恰如其份地表達了只有藉著信心才能得著的救恩 。但是這句話常常被人誤解,仿佛是人在歸正的時候就要因信稱義了。這話不僅僅意味著這一層意思,而且還要揭示出更多的內涵。既然說義人必因信得生,也就是說義人的生命每時每刻都要依靠信心

 

正像聖經裡面所表明的那樣,我們都知道,在藉著信心得來的恩典,以及要求我們竭力遵行的律法之間,有著極大的矛盾。人們一般是在談論稱義的時候才注意到這種差別。但是這種差別對於整個成聖的生命來講是十分顯著的。義人只有藉著信心才能得生,這就是說,他們得著了照神旨意生活的能力。罪人在歸正的時候,看出自己必須要認識到在自己裡面絲毫也沒有良善,於是他就必須作為一個既軟弱無能、又不敬虔的人來領受恩典。他信主以後同樣必須清楚地認識到,在自己裡面絲毫也沒有良善,從此他便每時每刻都會從天上領受行善的能力 。因此,他每天所要作的,就是要仰望、相信,從他在天上的主那裡得著這個能力。我不願去作我本來能作的事,也不盼望主加添我的力量。當然不應當這樣。我倒要像已死的人一樣,他自己本來就不能作成什麼,他的生命也完全在天上的主裡面,於是我藉著信心來依靠祂,從此祂就要大有能力地在我裡面運行

 

基督徒如果能認識到,自己所遭遇的最大的危險,莫過於受律法的轄製,渴望憑藉自己的力量,藉著肉體來服事神,他便有福了。他若是認識到自己並不在律法以下,因為律法要求人的肉體能夠順服,但人卻是毫無能力;他反倒是在恩典之下,自己所要作的就是領受從上頭所賜下來的一切,他便有福了。他若是完全信服聖靈的應許,相信聖靈必定會把在基督裡所預備的一切都傳達給他,他便有福了。當然,若是他認識到因信得生的真正含義,就在於按著心靈的新樣來服事主,不按著儀文的舊樣時,他便有福了

 

但願我們也能像保羅一樣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加二20)。這句話把真正從信心得來的生命向我們完全展現出來了。我要治死的,不僅僅是我的罪,也包括我的肉體,以及我裡面的一切,我自己的生命、我自己的意願、我自己的能力和作為。我不再靠自己活著,也不再作任何事 。從此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祂必定會親自藉著聖靈成為我的能力,並且要教導我,加添我的力量,叫我過合宜的生活。我如今的生命雖然是在肉體裡面,但我卻是藉著信心活在祂裡面。我應該作的,就是相信祂必定會使我們懷著這般的渴望,並且要成就一切。

 

年輕的基督徒啊,但願你們相信這個從信心得來的生命。

 

主耶穌啊,祢就是我的生命。是的,祢就是我的生命。祢住在我裡面,願意親手接納我全部的生命。但願我整個一生都能相信並且體驗到祢每天在我裡面所成就的一切。

 

寶貴的救主啊,我要交托自己,一心追求這種從信心得來的生命。我要把自己交托給祢,求祢教導我,並且把祢自己完全顯明在我的裡面。阿們。

 

思想

 

1、你們認識到「如果主幫助我」這句話的錯誤之處了嗎?主必定會幫助我。從常理來講,我們都說過這樣的話,因為我們在一定程度上還有些許能力,而且主也要大大加添我們的能力。但是新約聖經從來也沒有用「幫助」這個詞來指神賜給靈魂的恩典。我們完全沒有能力,神也不會幫助我們,因為我們太軟弱了。相反,祂因我們完全軟弱無能,反倒要將祂的生命和能力賜給我們。人若是對此有正確的認識,就要學會單單藉著信心來生活。

 

2、「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凡不是出於信心的都是罪」(來十一6;羅十四23)。聖經所說的這段話教導我們,我們生命當中的每一個舉動,每一個安排都應當充滿了信心。

 

3、因此,我們每天首先要作的,就是相信耶穌作了我們的生命,相信祂是住在我們裡面,並且要在我們裡面為我們成就一切。我們的心裡天天都要懷著這樣的信心。人若非與耶穌相交,天天就近祂,就無法懷著這樣的信心。

 

4、這種信心在耶穌和信祂的人相互交托的時候便發揮出效力來。首先耶穌完全為我們捨了自己。接下來信祂的人也完完全全把自己交托給祂,以便歸祂所有,並且受祂的教導。從此靈魂就不可能再懷疑祂是不是要為自己成就一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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