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在黃昏

 

我 所 不 能

 

十一月二十九日

 

人何等看重我在水面上行走,和餵飽五千人的奇事;但在天上看來,這不過是微不足道的神蹟而已。

 

大自然是我的僕人,是天父所創造的,而我與父原為一。我對大自然和物質世界有完全的管理權,我的行動是自然的、是自發的、不須要預先考慮,也不須要選擇一個適當的時機來行事。

 

但我真正的神蹟,乃是在人心裏所作的工。因為在那裏,我乃是受制於我天父所賜給人的自由意志。我不能命令人,像命令波浪一樣。我乃是臣服於我天父所設立的限制。沒有人是被強迫進入我的天國的。

 

試想,我為我所受的限制,付上了什麽代價!我雖然能夠強迫世人來接納我,但那麽作,我就失信於人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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