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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的恩詔
二 人 同 心
十一月二十九日
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
我就是真理,我的每一句話都是真實的,我的每一個應許,都必要應驗。
首先,「奉我的名聚會」,意味著與會者同心合意地要效忠我,並單單渴望遵行我的旨意。
那麽,當人這樣聚會的時候,我也要其中,我乃是不請自來。並且當我在那裏,與你們合而為一時,說出與你們心中同樣的懇求,使你們的需求,成為我的需求,於是,這懇求就蒙應允了。
但是,人或許不能瞭解這話後面的含意。兩個同心合意地認定這樣的祈求而確信「應蒙應允」且「必蒙應允」(假如神認為應該的話),與他們只同意一起來為一個需要祈求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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