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六月22日 希伯來書第十二章:14~29節
要追求和睦與聖潔
徐雅明牧師
許多屬靈的經歷是要追求才能得著的 ,今天的經文給我們看見,與人和睦也是必須追求才能得著的,並非聽其自然就會和睦;聽其自然就可能給魔鬼機會,引起誤會和分爭。“追求”原文有追尋、追逼、追逐的意思,好比獵人追逐他的獵物那樣地追逐。我們也應當有這種意願心志追求和睦,願意捨棄自己的利益和榮耀,好與人和睦,並定意非得追求到為止。
在受苦中的基督徒更須要追求與“眾人”和睦,因為這樣更能顯出基督徒的愛心、寬容、和善良的德行、不僅使神得榮耀;還能減少外人對我們的誤會,同時也使弟兄姊妹之間更加同心,互相體諒勉勵,而勝過苦難。(V14)“並要追求聖潔”是個人的生活聖潔,與對眾人的和睦相處也有很大的關係。若個人不追求聖潔,就難以與眾人和睦,因為個人的任何罪行,都多少會損害到別人的利益。因此要在聖潔的原則下竭力尋求與眾人和睦。所以我們應追求的,不僅是對別人的和睦與個人的聖潔,還應當追求教會的(團體性的)聖潔與和睦。“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這句話並非說我們要憑自己在生活行事達到聖潔才能得救,那麼我們當中就少有人能以得救了;因為“聖潔”並非不犯大罪只犯小罪,也不是比別人少犯罪就算聖潔,聖潔乃是像神那樣的無罪。聖經中論聖潔的意義,乃是毫無瑕疵玷污的才算聖潔(7:26)。信徒能以得救,乃因信賴基督贖罪的功效(9:14),以耶穌基督的聖潔為聖潔的根緣。非聖潔沒有人能見神的意思乃是:雖然我們因在基督裡成聖而得救,非靠自己,但 終究仍然是聖潔了才能“見主”,可見聖潔乃是神對信徒的要求,更是神所喜悅的。
我們縱然不靠自己的行為聖潔得救,但仍當追求聖潔的主耶穌基督生活。我們在信主以後,應當遠離罪惡,不再犯罪,即使偶然犯罪,也應當立即悔改,求主的赦免,以保持“聖潔”的生活。願 主施恩加力量給我們,竭力追求和睦與聖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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