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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七日
順服的生活
「我們遵守 神的誡命,這就是愛祂了,並且祂的誡命不是難守的。」(約壹五3)
何仁豪牧師
基督徒都當順服 神的話,因為順服與愛有關。老約翰說 神的兒女必愛 神,愛 神的必遵守 神的誡命,並且 神的誡命「不是難守的」,意思就是指 神的誡命不是難到一個地步是不可能遵守的,不是一種無理的要求和限制,就算我們一時難以理解誡命中的道理,但祂的心意永遠是好的、祂的作為永遠是美善的,為要叫我們勝過「世界」(約壹五4,5),……除非我們不是重生得救的兒女(約壹五1)。
愛的關係使得 神給予我們誡命,為要造就、塑造你我一個像耶穌的生命,我們也因為愛的緣故,甘心順服、回應 神所有的要求,這才是真正的順服。所以,不管是在公眾場合中,或是私下旁無一人時,都應當表裡一致、始終如一,順服是向 神交帳,而不是表面做給別人看的。
順服 神的人看起來沒有什麼自主性,什麼都聽 神的話,卻其實是最有目標與方向、最有能力的人,因為 神的旨意也必附帶著祂奇妙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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