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十七日
論成就感
「僕人照所吩咐的去做,主人還謝謝他嗎?這樣,你們做完了一切所吩咐的,只當說:『我們是無用的僕人,所做的本是我們應分做的。』」(路十七9,10)
何仁豪牧師
世人所追求的事,表面上看來不外乎物質、財富、權力、地位的獲取,然而,背後最真實的追求其實是「成就感」,因成就所帶來的滿足感。
賺取了許多的金錢時,未必目的是要花掉它、享受花錢的樂趣,而是擁要有它,要那種擁有許多數字時的成就感!
得著地位權勢時,未必是要擁有行使權位的責任及使命,而是要享受獲取時的驕傲、成就感!
其實,所有的成就都不是人的,而是神的!神賦予人生命活力、才幹能力、聰明智力,不是人可以因著自己的成就而誇口、自滿,倘若 神將這一切都挪走時......。
約瑟在當時的世界,其社會地位如日中天時,也就是「一人之下萬人之上」時,他沒有表現出任何可自誇的成就感,只有謙卑的感恩說:「不要害怕,我豈能代替 神呢?從前你們的意思是要害我,但 神的意思原是好的,要保全許多人的性命,成就今日的光景。」不是我,而是神!約瑟的表態,沒有居功,沒有傲氣、沒有自以為是,他乃降服於 神的主權,把多年來辛勞忠心付出,之後有的成就歸榮耀與 神,不只因為他認識 神,且他認識自己,.......沒有什麼從私慾來的成就感,只有謙卑地順服及感恩!
真正的成就感應當是:「何等恩典,祂竟在乎我,我竟能服事主!」
你我今日追求什麼?到底是什麼樣工作、付出的滿足感在你我心中?如果承認,離了祂我不能做什麼,且今日的所有成就都是神的榮耀,我只是盡忠、盡力、盡心而已,那麼,將來天上的賞賜是大的,因為主的喜悅和滿足就是我們最大的成就感!
「智慧人生」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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