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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督的禱告學校.jpg 

 

二十七課 -基督是代求者 

 

十月27 

 

經文:

但我已經為你祈求,叫你不至於失了信心。你回頭以後,要堅固你的弟兄。-- 路二十二:32

我並不對你們說,我要為你們求父。-- 約十六:26

凡靠著他/祂進到神面前的人,他/祂都能拯救到底;因為他/祂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 來七:25

 

一切屬靈生命的成長,都是更清楚的認識,耶穌對我們的意義。我愈知道基督應該是我的一切,住在我裡面,基督所有的一切都是真正為我,我就愈能活出真實的信心生活,向自己死,完全活在基督裡。基督徒的生活不再是徒然努力要活得端正,乃是安息在基督裡,在他/祂裡面得著生命來活,能贏得戰爭,奏信心的凱歌。祈禱的生命更是如此。它也在信心的律之下:在耶穌裡,祈禱已經臻於完全;在這個亮光中,信徒知道祈禱不是緊張費力的事,而是經驗基督在他裡面將為他完成的事,也就是參與在基督的生命中,因他/祂無論在地或在天,都以禱告上達天父。因此信徒開始祈禱時,不單是信靠基督的功勞;也不單是信靠基督的代求,使我們不配的祈禱得蒙接納;而是相信,我們能與基督親密結合,以致他/祂在我們裡面祈禱,我們在他/祂裡面祈禱。救贖的目的,便在耶穌自己:他/祂把自己賜給我們;他/祂要親自活在我們裡面。因為他/祂祈禱,所以我們也祈禱。當年門徒看見耶穌祈禱,就要求他/祂讓他們分享他/祂對禱告的認識;同樣,現在我們看見他/祂在寶座上代求,也知道他/祂必讓我們有份於他/祂祈禱的生命。

 

從主在世界的最後一夜,我們可以清楚看見這一點。藉著他/祂以大祭司身份的禱告(約十七),他/祂向我們顯明他/祂如何向天父祈求,內容為何,而他/祂升天以後,仍然如此祈求。然而,在他/祂的臨別教訓中,他/祂又多次將自己到父那裡去,與門徒新的祈禱生命相提並論。這兩者將會彼此相關:他/祂進入永恆代求之工時,正是門徒開始奉他/祂的名,滿有能力的過嶄新的祈禱生活之時。因耶穌在作代求的工,我們才有能力奉他/祂的名祈禱;所有祈禱的權利與能力皆屬基督,而他/祂讓我們分享他/祂的代求。

 

要了解這個意思,讓我們先來思想他/祂的代求:他/祂是長遠活著,為我們代求。基督在世的祭司之工,不過是一個開始。他/祂曾像亞倫獻祭,流出寶血;而現今則照麥基洗德的等次,長遠活著,在幔內帶著永生的能力繼續代求之工。麥基洗德比亞倫更有榮耀,因此代求之工才使救贖顯出真正的力量與榮耀。“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現今在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羅八:34)耶穌的代求是非常實際的,也是不可或缺的工作;若非如此,救贖之功就無法繼續應用出來。耶穌道成肉身、死而復活的工作,使人與神和好,得著神的生命與祝福。但是這份和好要讓在地上的每一個肢體都實際經驗到,就必須倚賴在天上的元首不斷運用他/祂的神聖能力。每一個悔改,每一次潔淨,每一回得勝罪惡的世界,都是他/祂拯救的大能真正傾倒出來。而這份能力的運作端賴他/祂的祈禱:他/祂向父祈求,父便賜給他/祂。“他/祂都能拯救到底,因為他/祂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他/祂子民有任何缺乏都經他/祂的代求而從神領受供應了;他/祂在天上寶座的中保工作,與十字架之工同樣不可或缺。每一件事背後,都有他/祂的代求;他/祂在父右邊,運用所有的時間、能力,不住作代求之工。

 

我們不但分享他/祂工作的利益,更要分擔這聖工,因為我們是他/祂的身體。肢體與身軀必要一致行動:“頭也不能對腳說,我用不著你。”(林前十二:21)我們分享主自己及他/祂的一切所有,所以他/祂對天父說:“祢所賜給我的榮耀,我已賜給他們”;我們既然有分於主的生命、公義與工作,便也在這代求的事工上有分;他/祂不會單獨進行這工,不要我們參與。

 

我們代禱,是因為我們分享他/祂的生命:“基督是我們的生命”(西三:4)"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加二:20)主的生命與我們的生命乃是一個,完全相同。他/祂在天上的生命是不斷祈禱的生命;這生命降下來,佔有我們,性質並沒有改變,在我們裡面同樣是不斷祈禱的生命 -- 一個不住向父祈求,也從父得著的生命。這兩個上升的祈禱不是分開的兩回事 -- 一個出自基督,一個出自他/祂的子民,不是這樣;這二者是生命本質的結合,也是禱告裡的結合;他/祂的祈禱通過我們,我們的祈禱也通過他/祂。他/祂是那位拿著金香爐的天使,“有許多香賜給他/祂”,這就是祈禱蒙垂聽的秘訣:“他/祂要將它加在眾聖徒的祈禱上,一同獻在寶座前的金壇上。”(啟八:34,按英文直譯)。我們活著,住在他/祂裡面,而他/祂是代求者。

 

惟獨聖父的獨生子有祈禱的特權,天父對他/祂說:“祈求就給你/祢”。一切事物的豐盛都在他/祂裡面,禱告的豐盛也在他/祂裡面。惟獨他/祂有禱告的能力。靈命的成長,在於清楚看見所有的豐盛都在基督裡,我們自己也在他/祂裡面,每一刻領受在他/祂裡面的產業,恩上加恩;而祈禱的生命也是如此。我們對耶穌代求的信心,不只是在我們不禱告或不能禱告時,他/祂替我們祈禱;而是他/祂要吸引我們,與他/祂同聲祈求,因他/祂本是我們生命與信心的創始者。我們的禱告必須是信心的工作,因為我們知道,耶穌既賜給我們他/祂整個生命,他/祂也會將他/祂特有的禱告氣質吹入我們的禱告中。

 

對許多信徒來說,當他得著開啟,發現基督誠然是他的生命,是他未來忠誠順服的保證人時,他的靈命就邁入一個新紀元。從那時起,他才開始過信心生活。若我們明白,基督是我們禱告生活的保證人,是所有禱告的中心與實體,這個發現同樣也會帶來嶄新的福份,由基督透過聖靈傳給我們。“他/祂長遠活著,為他們祈求”,而他/祂的身份是身體的元首,是那又新又活道路的嚮導,是我們信心的創始成終者。他/祂為被贖之民的生命準備了一切,就是將他/祂自己的生命放在他們裡面;他/祂關心他們的祈禱生活的做法,是帶他們進入他/祂天堂的祈禱生活,把自己的祈禱生命帶進他們裡面,並持守到底。“我已經為你祈求”,不是使信心變成不需要,乃是“叫你不至於失了信心”(路廿二:32),我們的信心與禱告的信心,根都在他/祂裡面。“你們若常在我裡面”,就是在這位長遠活著的代求者 -- 為我祈禱,在我裡面祈禱的那一位 -- 裡面,“凡你們所願意的,祈求就給你們成就。”

 

我們有分於耶穌的代求上,這個思想提醒我們,他/祂在前面不只一次教導我們的功課,所有奇妙的禱告蒙應許的原因與目的都相同,就是顯明神的榮耀 -- 彰顯神的國,使罪人得贖。假如我們只為自己祈禱,或主要是為自己祈禱,主最後一夜的應許對我們仍是一卷封閉的書。這些應許乃是賜給葡萄樹上結果子的枝子;賜給如同聖子一般受父差遣到世上,為將亡的世人而活的門徒;賜給主忠信的僕人和親密的朋友,我們接續他/祂未竟之工,像主一樣,成為一粒種子而死,並結出許多子粒來。讓我們各人找出自己當作的工,找出那些人是神託付我們特別要禱告的;讓我們與神相交的生命就是為他們的代禱,我們與主往來,我們就會發現,禱告的能力對我們是真實的,不但如此,我們更能開始明白,我們住在基督裡面,基督住在我們裡面,能使我們分享他/祂賜福與人、拯救人的喜樂。

 

哦,恩主耶穌的代求何等奇妙,我們不但可從其中得到一切,也可以接納成為積極的同工!現在我們才明白,何為奉耶穌的名祈禱,以及為何這祈禱大有能力,因為是奉他/祂的名,在他/祂的靈裡,在他/祂自己裡面,與他/祂完全合一。哦,基督耶穌的代求何等奇妙、積極、有效驗!何時我們才能完全進入其中而禱告不停呢?

 

禱告:

 

榮耀的主!願再度俯伏在祢面前敬拜。祢贖罪的大工己成,如今已進入禱告之工;祢以寶血贖回的一切,如今祢唯用祈禱來保守,並不斷施恩。祢是長遠活著為我們祈求。因為我們在祢裡面,又住在祢裡面,到父那裡的道路總是敞開的,我們的生命也可以成為不住禱告的生命,而我們的禱告也必蒙應允。

 

榮耀的主!祢已邀請祢的子民在禱告生活裡作祢的同工。祢已和祢的子民結合,使他們成為祢的身體,有分於祢代求的聖工。惟有這樣的代求,這世界才能充滿救贖的果效與父的榮耀。我的主,我以前所未有的自由來到祢面前,懇求祢教我祈禱。祢的生命就是祈禱,而祢的生命就是我的生命。哦,教導我在祢裡面祈禱,像祢一樣祈禱。

 

還有,我的主,正如祢曾賜給門徒的應許,求祢讓我特別明白:祢在父裡面,我在祢裡面,而祢在我裡面,讓讓聖靈合一的大能使我整個生命都住在祢裡面,也住在祢的代求裡面,使我的祈禱成為祢的回聲,父在祢裡面垂聽我,而祢也在我裡面。主耶穌!讓祢對萬事萬物的關切成為我的,而我在一切事上的生活也在祢裡面。那麼,我就能成為一個管道,將祢代求的祝福傾倒在世間。阿們。

 

附註:

 

基督指出,從聖靈澆灌的時刻起,奉耶穌之名祈禱的新紀元便開始了。門徒由此更加明白救贖的真義,並且清楚感受到他們與耶穌的合一,就如他/祂與父的合一。現在他們可以奉耶穌之名直接向父祈禱。耶穌說:“我並不對你們說,我要為你們求父,父自己愛你們。”而他/祂在提到聖靈降臨之前則說:“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這個禱告的中心思想,是看清我們在基督裡能與神結合;他/祂是神和我們之間活潑的連系。“我在他們裡面,祢在我裡面”(約十七:23),因此在耶穌裡,我們看父連於我們,我們連於父。耶穌基督不只要讓我們在思想裡了解這個真理,乃是要讓我們從內心深處感受到,與神和好是活生生的事實;正如神的父性與父愛,在他/祂裡面完全與人性結合,而人性也完全與神結合一般。我們可以直接向父祈禱,並不是說基督的中保從此就擱置一旁;乃是說,從此這不再是外在的,存在於我們之外的事,而是我們裡面活的屬靈實際;如此,這位為我們而來的中保基督,就真正成了在我們裡面的基督。

 

若我們缺乏神在基督裡,我們也在基督裡,這種合一的認識,或這份感受被罪遮蔽了,那麼,我們在禱告裡的信心只能視主為中保,為我們向父祈求。(將約十六:26與十四:16 - 17,九:20;路二十二:32;約壹二:1作比較。)按約翰福音十六:26節來看,這種以基督為中保的祈禱,與奉他/祂的名祈禱不完全相同。基督的中保工作,目的是要引領我們進入那內心深處能獨立的生命結合,與他/祂相連,也與在他/祂裡面的父相連;而在他/祂裡面,我們於任何狀況之下都可以直接來到神面前。奉耶穌之名祈禱,也不等於聽他/祂的吩咐來祈禱;自從主告訴門徒如何向“我們的天父”祈禱之後,他們便一直這樣行,但是他/祂現在卻說:“向來你們沒有奉我的名求什麼。”惟有當基督的中保,藉著聖靈的內住,成了我們裡面的生命和能力時,他/祂的名 -- 意謂著他/祂的本性與工作-- 才會在我們裡面(不單是為我們而已)成為真理與能力。這樣,他/祂的心思,就是他/祂的言行所表達的,就能充滿、佔有我們的意識與心志,如此,我們就滿有信與愛,有耶穌在我們裡面,成為那和好者,使我們實際上與神合而為一。我們就能奉耶穌的名,自由、直接地來到父面前,知道禱告必蒙垂聽。奉耶穌之名祈禱,是享有子對父的自由,正如耶穌以長子的身份所享有的。我們站在耶穌的地位上祈禱,並不是可以將自己置身於他/祂的地位,乃是因我們在他/祂裡面,他/祂也在我們裡面。我們直接到父面前,只因為父在基督裡,不能視祂為在基督之外。若是我們的內心深處不住在基督裡,祂不是活在我們裡面的那一位,祂的話在我們心中沒有屬靈的能力,祂的真理與生命沒有成為我們的靈命,“奉祢愛子之名”的公式對我們也毫無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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