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二月10日 路加福音第十四章

 

為主的福音付上代價

 

洪崇仁長老

 

  耶穌獻身於自己的目標以及所有追隨祂的人,奉獻的意義也在此,一個成熟的基督徒不會只想到自己,而是更多為別人想。我們受到耶穌的吸引,寧願做傻子,世人看起來吃力不討好的事,我們卻樂意去做。

 

  有某本見證集講到一位計乘車司機,半夜接到一通叫車的電話,一位動作很慢、穿著式樣老舊的老太太要去療養院,她問司機,醫生說我的時日所剩不多,在到療養院之前能不能多繞幾條路?司機關掉了里程表,問她想去哪裡,就這樣陪她從半夜直到淩晨,靜靜的在市區繞。走過一個又一個老太太懷念的地點。有時老太太要求停在某個路口,讓她靜靜的看著只是一片黑漆漆的路面。到了療養院,司機先生不願意收錢。他告訴含淚感謝的老太太

,我還有別的客人。數十年過去,這位司機也成了白髮老人,他回憶他的一生,沒有一件事是像這件事那麼有意義。對他來說最有意義的事不是做在自己身上而是做在一個生命火花即將消失的老太太身上。

 

  默想:回憶你的一生的作為,哪件是最有意義? 假如今日你的人生也面臨快結束時,你最期待完成的是什麼事? 是否你為周圍的人所說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主所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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