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一月7日 啟示錄第十六章

 

神的憤怒

 

何仁豪牧師

 

神是慈愛,但不代表祂不會懲罰罪人、不會發出憤怒。神的慈愛與公義並存,就叫人輕慢不得:「不要自欺,神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加六7)在大災難中,除了毒瘡、血海、血水、烤人的日頭之外,還有巨大的閃電、雷轟和創世以來前所未有的大地震。聖經又提到一顆顆從天而降九十公斤的大冰雹掉落在人身上。這一切宛如電影情節一般驚恐、混亂的情境將出現在日後現實的環境裡。

 

儘管我們很難想像,但這段經文特別提到遭受患難的是那些有獸印記、拜獸像的人們(2)。他們是曾經殺害,流聖徒和先知血的人們(6)。也提到了他們褻瀆 神、不悔改、不將榮耀歸給 神的人們(91121)。就是這些人將受到 神公義的審判(57)。

 

有獸印記、拜獸像、流聖徒和先知的血、不願悔改、褻瀆 神.....這樣的人,不論環境好壞,或災難或平安,他們總敵對 神、怪罪 神。所以無論是天使或是祭壇有聲音發出,都在在印證 神的公義與罪人應得的結局(57)。

 

願意悔改的,必然會在大災難來臨前悔改,逃避 神的憤怒;不願意悔改的,即便處於大災難之中,終究還是不肯悔改。盼望我們在大災難來臨前,不但自己確信自己以得的救恩,還要努力地靠著主恩典贏得我們身邊所有的人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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