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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十一月2日 以西結書第廿五,廿六章

 

神的刑罰乃是要施行拯救

 

盧光明牧師

 

今天所讀的以西結書,內容就是最切切的例子,讓我們共同的來思考神的話語:先知在本地是沒有人尊敬的,因為耶穌自己作過見證。

 

首先神是公義的神、也是和平的神、(出埃及記 34:6-7)耶和華宣告說:「耶和華,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為千萬人存留慈愛,赦免罪孽、過犯和罪惡;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神的法則永不改變的,透過經文說、先知再三的警告,順從神必得保守,國泰民安必蒙神賜福,違背神的典章律例,主耶和華如此說、我的聖所被褻瀆、只因他們不相信神的權柄,甚至連鄰國都遭殃,結果將接受神的刑罰和審判,神的百姓卻違逆神並先知的預言和警告,甚至還有人存著幸災樂禍,在旁取笑,新約聖經(啟示錄 3:19)記載:凡我所疼愛的,我就責備管教他,所以你要發熱心,也要悔改,也就是提醒神的百姓回轉《神的刑罰乃是要施行拯救》

 

本書二十六章所講論的,都是針對當時狂傲自驕、榮美一時的推羅,發出將要傾覆淪亡的警告豫言,這裏神使這城經過戰亂而毀滅,完全荒廢,如像向來無人居住的地方,普日繁華的城巿如所多瑪、蛾摩拉,在神降火焚燒之後,成為無人居住的廢墟,推羅也被深水大水淹沒,成為深淵、荒原,甚至是陰間。

 

祝福還是咒詛,不是看我們的遭遇怎樣,而是看我們對神的態度怎樣,要是我們能夠在任何境況下順服神,不管遇到什麼困難、挫折、失敗等,不問為什麼是我,而問:「神啊,你容許這事發生在我身上,你要我學習什麼功課?你要糾正我什麼觀點和錯誤?」「報應」與「報復」,可謂本段與上段的主要用詞,這是為顯明神公義的行為,神為使人們認識祂的公義,必須施行審判,當我們順服神,從正面看這一切時,神就能把咒詛變為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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