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五月15日 歷代志下第廿一,廿二章

 

因為…

 

何仁豪牧師

 

猶大國難得的好王約沙法年老時將王位賜給他七個兒子當中的約蘭,「因為」約蘭是他的長子,雖然他也將許多金銀、財寶和猶大地的城邑分賜給其他的弟弟們(廿一23)。這在古今中外許多人的思維來看一點問題都沒有,長子繼承父業是件理所當然的事。但,我們看到這位賢君父親所賞識的約蘭一點都不像自己,約蘭不敬畏 神到如此邪惡、卑劣的地步,竟然殺害他的弟弟們和幾位重要首領(廿一4),又四處建造邱壇,使耶路撒冷的居民行邪淫,誘惑猶大人(廿一11)、娶以色列王亞哈的女兒亞他利雅,遵行亞哈王的惡道(廿一6)。這個「因為」讓我們不得不認為:約沙法的判斷實在有問題,他缺乏對眾子平時言行舉止應有的觀察與判斷、缺乏對繼承王位的長子長期的認識與考驗,甚至缺乏對 神心意的洞察與理解,他的「因為」如此草率、愚昧、迂腐,甚至讓這一個錯誤的決定,敗壞了整個國家。

 

然而 神的「因為」確切、不含糊,不是約蘭做了哪件事,或附庸國如何反抗,乃「因為」約蘭離棄耶和華(廿一10)、「因為」他不行他父親約沙法和猶大王亞撒的道...(廿一12)。同樣的,廿二章裡,約蘭的兒子亞哈謝,也行亞哈家的道,「因為」他的母親給他主謀,使他行惡(廿二3)。

 

什麼會是我們做決定時的理由?「因為」大家都這樣、「因為」常理來說是那樣、「因為」誰對我好,誰對我不好.....?如果我們的「因為」有自己諸多理由,卻欠缺了屬靈信仰上的考量、欠缺愛主的因素與從 神來的智慧,無論那理由多麼合情合理、冠冕堂皇,也將成為人生中羞愧的一大敗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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