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四月13日列王記下第廿一,廿二章

 

神的話必要成全

 

徐雅明牧師

 

今天每個基督徒都可以輕而易舉的擁有不同版本、不同語文的聖經;但這並不表示他們熟悉聖經,或以聖經作為生活上的引導。當時約西亞沒有律法書,卻能依律法書的吩咐行事;我們這些擁有神話語的人,是否應該作出深深的反省。

 

我們有理由相信,在瑪拿西與亞們的統治之下,百姓對耶和華的敬拜中斷了,神的律法書也被荒棄了。但是約西亞是一位敬畏神的君王,因此當他成年以後隨即開始復興聖殿的敬拜,他首先命令人修復聖殿破損的地方。然後律法書的發現,將約西亞的改革工作推至最高峰。耶和華卻藉先知啟示祂的心意,聲言祂的話必須成就。清楚陳明了神是施予福禍者,就如律法書中的申命記所言,其中以申二十七至三十章為主要,因此眾人都以為所發現的律法書是申命記,在先知戶勒大的口中說明了神的心意:--神必按祂的話施罰,因他們離棄神(1617);--神的刑罰決不會臨到那些自卑認罪的人身上(1820)。事實上,神的心意早已陳明在祂所頒賜的律法上,使一切閱讀的人都可曉得,可惜人往往不重視神的話,聽而不聞或視而不見,因此遭受早已命下的刑罰,這一切叫人深感歎息,值得我們警惕。

 

神的超越與永恆性使祂的話語擁有一種

然的力量,放諸四海皆準,歷久不衰。倘若我們像約西亞一樣以神的話為真實,並且持之以恆,我們亦必能體驗神的偉大。讓我們以同一個心志,尊重並謹守遵行神藉祂僕人所傳遞的話語。請想一想你對聖經熟悉嗎?有否以聖經所列的作為生活的標準。願上帝賜福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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