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十月3日 利未記第一、二章

 

奉獻的真意

 

何仁豪牧師

 

利未記當然是一本講舊約律法的書,卻更可以作為今日信徒靈修、默想的一本重要的聖經書卷,因為舊約預表新約、新約成全舊約,舊約的獻祭條例隱含新約所表明的奉獻真意。第一章的燔祭和第二章的素祭,皆是 神對百姓學習奉獻課題所要求的內容,當然可以成為今日的靈修反省。

第一章 燔祭

燔祭是利未記裡,神所吩咐五種獻祭中的第一個祭:「....當作燔祭、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9)由此可見,舊約裡燔祭的總結就是:「馨香」之祭,意指 神所喜悅的奉獻。既是如此,新約中的我們便可從中學習到 神所喜悅的奉獻有何特色:

. 甘心樂意的奉獻:「你們中間若有人獻供物給耶和華」(1):燔祭的頒佈沒有談到為何事獻祭,所以無論什麼理由,此祭必定是出於自動自發、甘心樂意的奉獻,而不是被要求、出於勉強的。今日的信徒,無論為什麼事奉獻、為什麼原因而有所付出,都當知道,神所悅納的心態,乃是歡歡喜喜的獻給主!

 

. 聖潔無瑕的奉獻:「....沒有殘疾」(3)、「....要用水洗」(913)、「把鳥的嗉子,和髒物除掉」(16):獻給 神的祭牲無論牛、羊或鳥類,都必需外表健全、內裡清洗乾淨;同樣的,獻給 神無論是金錢或任何其它方式的奉獻,都必需拿出最好、且動機純正。奉獻不是出於任何私心、企圖心,而是單純地討 神喜悅,也因此奉獻者的生命需好像亞伯一樣,所獻的物和獻祭者本身都潔淨(正直、誠實),都討 神的喜悅!

 

. 全然獻上的奉獻:「把一切全燒在壇上(全然奉獻13),當作燔祭,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9)。一切的意思當然是指完全的奉獻,燒是消耗,是潔淨。神要我們裡裡外外全都燒在祭壇上,不再做原來的自己,這就是指信徒的生活要徹底悔悟,全然獻上,如同保羅所建言的:「....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 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羅十二)所以我們當自問,我們所做的乃是為 神或是為自己?我們所賺取的、所付出的,是為 神或為自己?是為 神而活,或是為自己而活? 

 

. 一生單倚靠基督:「他要按手在燔祭牲的頭上,燔祭便蒙悅納,為他贖罪。」(4)舊約按手在燔祭牲的頭上,意味著人無法承擔自己的罪,除非有替代的生命為他流血而死,罪才能得以解決,神的公義才能得以滿足:「按著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潔淨的;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來九22)然而在新約,我們無須再獻祭叫動物無辜為我們而死,只單靠耶穌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而得生命:「我們憑這旨意,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就得以成聖。」(來十10)我們的一生也不能離開救贖的主而做什麼:「....離了我,你們就不能做什麼。」(約十五5)所以,關鍵的是,若要能有所奉獻給 神,必先藉著罪得赦免而得潔淨,才能成為討 神喜悅的人。當然我們要全然地奉獻自己,但無論如何總要知道,不是靠著我們,乃是靠著基督。是基督為我們贖罪、是基督代替我們死、且賜我們生命,奉獻其實是 神給我們的恩賜,更是因我們更多地住在基督裡面而有的生活態度。

上述為第一章研經分析的方式,你可以嘗試探索第二章「素祭」的要求裡有何特色,藉此看出 神要的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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