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二月20日 路加福音第廿章2747

 

我們的外貌打動不了 神

 

Marcelo Morales牧師

 

路加福音20:45-47 “大家正在細聽,耶穌對門徒說:「你們要提防律法教師。他們愛穿著長袍招搖過市,喜歡人們在大街上問候他們,又喜歡會堂裡的上座和宴席中的首位。他們侵吞寡婦的財產,還假意做冗長的禱告。這種人必受到更嚴厲的懲罰!」”

 

讀到這些經文時,我的腦海浮現了兩個疑問:

 

1.耶穌對那些示範靈性生活虔誠的模樣卻有顆遠離 神的心的人做出什麼警告呢?

 

耶穌知道這些律法教師在做什麼,祂警告他們這種人必受到更嚴厲的懲罰。雖然他們外貌表現得很有靈性能在人面前敷衍過去,穿著長袍、坐在會堂裡的上座、做冗長的禱告、 神知道他們真正的動機以及他們的詭計。祂知道他們想要的一切就是引人注目、尊重、人民的榮譽、地位的享用以及利用不誠實來得逞。律法教師試圖隱瞞他們所做的,可沒有任何事對 神是隱藏的,所有的在祂面前都是裸露的。

2.我怎樣可以把這些警告應用在我的生命裡呢?

 

我在 神面前必須是誠實和真實的。神 正在警告說,我無法以外在的屬靈行為來矇騙 神。神看我的內心以及它裡面醜陋的罪:不誠實、欺騙、外表的虛偽、怯懦、等等。這讓我想起撒母耳記上16:7節:“…但耶和華對撒母耳說:「不要看他相貌堂堂、身材高大,我要選的不是他。耶和華不像世人那樣看人,人看外表,耶和華看內心。」"。這些在內心身處的罪,我必須謙卑地承認,在 神面前招認及懺悔。神警告我掩蓋內在發生的罪,藉由屬靈行為來表現好像我很接近 神的樣子,必受到嚴厲的懲罰。

 

禱告:耶和華,我求祢幫助我誠實和真實的在祢面前。洗淨我所有的罪,就連那些對我心中隱藏的過錯。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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