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二月11日 路加福音第十五章

 

與耶穌一同擁有失而復得的喜樂

 

何仁豪牧師

 

當稅吏和罪人都挨近耶穌,要聽他講道時

,另一群文士和法利賽人卻私下論斷耶穌,批評他說:「這人接待罪人,又同他們吃飯」這就是人的宗教與 神的福音之間的衝突。於是耶穌就用三個比喻來回應他們,用以教導人子來的目的是為了尋找失喪、卑賤、不可能自救的人(路十九10),而「神找人」的這個道理即便成了所有願意悔改的罪人的「福音」。

無論耶穌口中的比喻是迷羊、失錢或浪子,也不管那個失落的比例是百分之一、十分之一或是二分之一,任何失而復得的情況對 神而言都是極為寶貴的,雖然是以人為例,但至終三個比喻所表明的是 神願意付上任何代價來拯救祂所定命、挽回那原本屬乎祂的兒女,以此為祂最大的喜悅!

 

當耶穌說到羊的主人放下九十九隻去尋得那隻迷失的羊時,他形容那種喜悅是無法言喻的,是必須請朋友鄰舍一起來歡喜快樂的,並語鋒一轉,說道:「我告訴你們,一個罪人悔改,在天上也要這樣為他歡喜,較比九十九個不用悔改的義人歡喜更大。」(7

當耶穌說到有原本有十塊錢的婦人因為拾回丟失的那一塊錢時,他仍強調那種無法言喻的的喜悅必須請朋友鄰舍一起來歡喜快樂才行。同時語鋒一轉,說道:「我告訴你們,一個罪人悔改,在 神的使者面前,也是這樣為他歡喜。」(10

 

先前耶穌用羊、用錢來比喻罪人,用世上的財富來比喻人的心。最後他乃用兒子和父親的關係,來比喻人與 神的關係,也因此充分表明了天父愛罪人的心。耶穌就是為了千千萬萬 神所選召的兒女「失而復得、死而復生」的喜樂而來,所以他輕看道成肉身的平凡、輕看十字架道路的艱辛,並且知道:「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裡來,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約六37)難怪他樂於接納罪人、與他們一起吃飯。

 

今日,我們還會輕看誰嗎?已認識救主耶穌了嗎?已接受了福音遂愛慕真理?若是,盼望那種與耶穌相同深愛失喪靈魂的心、並期待罪人失而復得的迫切也在你我的心中,也唯有這樣,最終我們才能與主一同歡喜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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