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十一月26日 何西阿書第十三,十四章

 

神的憤怒

 

何仁豪牧師

 

在新約聖經裡羅馬書六23節說到:「罪的工價乃是死」,這句話是絕對殘酷的真理;然而後一句「惟有 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體現出 神的愛讓罪人可以有被挽回的恩典,是 神自己付上受刑罰、受羞辱、受不公義的死刑的代價。今何西阿書的最終兩章裡的信息也有類似的隱喻

:人有悖逆的本性,容易驕傲自大,故意忘記救贖、保守他們的真 神,而以自己的慾望敬拜假神偶像、任意妄為;然而 神的憐憫與恩賜,在所預定的時間裡要主動救贖這自取敗壞的罪人、主動醫治這背道的疾病。儘管如此,「我遇見他們必像丟崽子的母熊,撕裂他們的胸膛。在那裡,我必像母獅吞吃他們;野獸必撕裂他們。....她必倒在刀下;嬰孩必被摔死;孕婦必被剖開。」(十三8916)當看到以色列亡國淒涼慘狀的描述時,一定有人會批判 神的殘忍、不憐憫,質疑 神的慈愛。

 

其實沒有人能替 神辯護,也實在沒必要,但我們需要清楚 神的屬性與人的敗壞。神是完全無暇絕對聖潔、完全正直絕對公義者,面對不聖潔、不公義的情況當然會有憤怒!相反的,倘若面對不公義、不聖潔的情況卻絲毫無動於衷,那麼祂就不是絕對的聖潔與公義。只是 神的憤怒並非是永遠的,也不輕易發怒:「耶和華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赦免罪孽和過犯;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民十四18)否則,這世界早已不復存在。

 

而透過聖經經文可以知道,以色列的敗壞絕對不是一兩天的事,神且容忍多久、給予多長時間悔改、派多少先知警告他們?神的憤怒不是衝動、無理智、毀壞性的憤怒,而是在真理和恩典中展現的憤怒,為了愛而管教、為了真理而指正錯誤,才會有第十三章14節裡的:「我必救贖他們脫離陰間,救贖他們脫離死亡。」和十四章第4節裡的:「我必醫治他們背道的病,甘心愛他們;因為我的怒氣向他們轉消。」

 

「誰是智慧人?可以明白這些事;誰是通達人?可以知道這一切。因為耶和華的道是正直的;義人必在其中行走,罪人卻在其上跌倒。」(十四9)願你我從以色列民族得借鏡脫離將來 神的憤怒,也都成為何阿西書裡末了的話,做個遠離惡事的智慧人、專行 神喜悅通達的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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