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十一月12日 以西結書第四十五,四十六章

 

保持聖潔、用心敬拜

 

何仁豪牧師

 

從第四十章起,神以異象向以西結先知揭示一系列理想中聖殿的規模和尺寸、獻祭的要求與規範、做祭司的條件及須知....。或者這一切是一個在舊約中仍舊可以依循、可按字義要求達到的聖城重建和敬拜方式,但無論如何一定也是極具聖潔含意的教導。原因是:原本 神的榮耀已經從聖殿東門離開,卻在四十三章裡又從東門進來,且說:「....這是我寶座之地,是我腳掌所踏之地。我要在這裡住,在以色列人中直到永遠。....」(四十三7)所以,四十章之後以西結先知所領受的教導,影射的即是與 神同住的子民該有的聖潔與敬拜的要求。

 

到了第四十五和四十六章,神指示了幾件事:

 

1.立定「聖供地」的規範(四十五16):為了在聖所服事的祭司及供職的利未人提供「聖供地」,做為專司神職的利未族人能夠有安身的地業、有保障的房產。神要百姓對祂的敬畏延伸至對利未家族的尊重。

 

2.立定「歸王之地」的法則(四十五78):這樣的地業配給方式,讓君王得尊貴,卻在位者不能因霸道貪婪而逾越權限,強奪百姓的地業。當敬重在位者,也更當愛護 神的子民。

 

3.立定「國家度量法」的標準單位(四十五912):在沒有統一度量標準的社會中,常會有不公義、詐騙的現象,所以,神以此設立公平、標準的交易、測量單位,無論是在重量計算、尺寸衡量方面,或是容器的分量都定好標準,凡事都以誠實的心做事,以此敬拜 神!

 

4.設立「當獻供物」的比例(四十五1316):在百姓所畜牧的數量上,當以兩百分之一為準,作為獻祭的祭牲獻給 神;油,則是產量的百分之一;至於農作物,應是收成的六十分之一。都奉給王,作為聖殿獻祭的供物。獻祭不僅有贖罪,也有感恩、奉獻的意義,把當獻的與當納的都慷慨奉上,是 神百姓的本份。

 

5.設立「君王獻祭」的規矩(四十五17~四十六15):在所有獻祭的供物上,王有責任預備好,並提供給祭司負責獻祭事宜。除了部分由百姓奉上,他自己也要拿出他所應補足的數量,為各種節期提供當獻的祭物。領袖以身作則、帶頭奉獻是 神所喜悅的榜樣!

 

6.訂定「王儲的產業」(四十六1618):王的產業歸給其子,縱使王曾賜與其中的產業給臣僕,到了自由之年,產業仍要回歸與王(和其子),卻王不得侵佔百姓的地業。神對那些以權柄服事祂、敬畏祂,愛神愛人的 領袖皆有恩典、福氣施予,直到千萬代。

 

7.安排「煮肉的廚房」(四十六1924):就連祭司煮肉,也不能隨便,好像以利的兒子們用不當的態度和違背的方式,導致 神的憤怒(撒上二1217)。既然凡事都訂下規矩,神所吩咐的事情,無論是君王、祭司或平民百姓就都應當照樣辦,逾越者就形同是不聖潔者。

 

神要祂的子民降服在其中的真理原則當中:當保持聖潔、用心敬拜祂!因為 神與人同住,所有的規定,必然是出於聖潔的要求、必著重於敬拜品質的純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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