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十月12日 耶利米書第四十一,四十二章

 

是否願憑主旨意行?

 

徐雅明牧師

 

今天的經文讀到約哈難與眾人因懼怕迦勒底人的追殺,他們決定逃往埃及,但為了求心安,便叫耶利米求問神批准他們的決定否?。可是,當先知宣告神要他們留下時,他們卻不願意順服。從這件事可以看到人是那樣自我中心,時常只是希望神對我們所做的事加上准許的印鑒,卻輕視神的旨意和主權。

 

求問當走的路( 42:16):約哈難等人求問神的用意,從他們回答耶利米(v6)的說話中表露無遺。他們希望的是“得福”的批准,而不是全心求問神屬靈的引導。耶利米可能察覺到這班人的心態,因此他強調會“毫不隱瞞”(v4)地告訴他們神吩咐他的話。 預先的警告( 42:712:在宣告神對約哈難等人逃去埃及的審判前,耶利米先向他們表示神不願他們去埃及,他們若留在本地,必得神的祝福及不會被拔除和拆毀。這是一個祝福的資訊。先知希望他們聽了以後會改變主意,可是他們不聽。先知只有宣佈他們去埃及的代價(12節的“歸回”應該譯作“安居”較為適切)。往埃及必遭禍(42:v1322:耶利米清楚的宣告神會怎樣的降禍給進入埃及的百姓,因為這不是神的心意,他們會遇到饑荒和刀劍之禍(v16)。先知為了使他們更加明白他們的叛逆,不惜直指他們是用詭詐自害(《七十士譯本》用“行惡”)既然已決定入埃及,但又求問神,這樣心懷二意是神所憎恨的。他們才剛剛經歷過耶路撒冷之苦,還不能學習到順服,這是多麼的可憐!讓我們在主面前省察,把以色列選民的行徑引以為鑑,別步他們的後塵。願主在我們身上成就祂的榮美的旨意,使我們勿再依自己的心意而行,乃是單憑主旨意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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