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十月2日 耶利米書第廿五,廿六章

正視問題

 

 

何仁豪牧師

 

「聽從」 神的話,這詞在耶利米書廿五和廿六章裡各出現四次,共八次,神藉先知警告猶大人使用以如此頻繁、重複出現的字眼,就是要顯明猶大人自己即將遭遇到國破家亡的災難,不是缺欠購買精良武器、不是缺乏訓練英勇的戰士、不是國庫糧餉拮据、不是戰略錯誤等種種問題,而是出於他們不聽 神的話、悖逆 神的心。

 

今天在社會上充斥著形形色色的問題,源自家庭裡親子間的問題、婚姻兩性的問題、經濟收入的問題、錯誤價值觀教育問題,及心理及生理健康等問題........所導致人生的巨變挫敗,其實,追根究底只有一個問題,那就是沒有聽從 神的話!

 

神的話,在整本聖經裡,提供世人最正確的人生觀及價值觀的原則與標準,卻人選擇走自己的路,遠離 神的話,即便來教會唱詩敬拜、讀經禱告、服事奉獻,只要是「生活歸生活、信仰歸信仰」,就等於是「祢訂祢的規範,我走我欲走的路」一樣!

 

聽從 神並非是「祂說什麼我就做什麼」,而是「我跟隨著祂做任何事」。倘若我們理解真實的信仰就是謙卑承認己罪、蒙福得赦免的人,有著神所賜新生的樣式和態度享受 神的愛,也以認真的態度愛 神,就必放棄己意,且按祂所喜悅的去行,就能得最真實的滿足,更勝我行我素的自由所能得的滿足!

 

只不過今天有太少人願意正視此問題,卻把畢生精力都放在次要或專注在毫不重要的小問題上,才會疲於奔命,忙碌於沒有永恆價值、無法永存的事物。耶穌說:「你們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太六33)你我願意「聽從」這句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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