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七月7日 約翰壹書第一章

光明裡或黑暗裡

何仁杰長老

 

 

當使徒約翰寫約翰一書時,教會已分散全羅馬帝國,也開始受到一些新的參雜世界理念的神學觀所響引,因此初代教會慚慚開始失去該有的敬虔。

 

約翰年老時,用充滿慈愛的心情寫了此書信。他使信徒能真正能確信耶穌就是基督,也挑戰信徒們過照神心意的生活。在第四節,約翰再次見證基督是神,祂道成肉身居住在我們中間,而我們透過聖子與聖父相交。約翰再次強調信徒的信仰應要以耶穌為根基推翻一些當時假先知的錯誤教導的。

 

接著,他介紹神為光,在祂毫無黑暗(5-7),他教導如果繼續活在罪惡裡並不能稱為基督徒。

 

我們若真正的與神相交,必定活在光明中。有光明必無黑暗,而光明將把善,惡都顯現出來。所以我們需要神的光來照亮我們的生命使我們能夠認罪悔改。因為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約翰教導我們,如果我們行在光明就不在黑暗裡,沒有灰色地帶。如果我們說 與 神相交、卻仍在黑暗裡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

我們所說所行是否能顯現我們常與神同行呢?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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