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五月29日 以斯拉記第九~十章

 

像耶穌的領袖特質

 

 

何仁豪牧師

 

以斯拉絕對是個值得敬重的屬靈領袖。他誠懇謙和的心跟但以理一樣(但以理九34),代替以色列人向 神求饒恕。以斯拉認罪的原因即是把以色列人與異族通婚的罪全放在自己的心中與肩上,完全自我承擔罪責,且代替整個民族的過犯求 神饒恕、憐憫。為此,他痛澈心扉地撕裂衣服和外袍,拔了頭髮和鬍鬚,驚懼憂悶地坐在地上。

 

另一位回歸耶路撒冷,同年代的領袖:尼希米。當聽聞相同的事情時,他的反應一樣劇烈,只是他沒有像以斯拉一樣撕裂自己的衣服和外袍,拔了自己的頭髮和鬍鬚,反而是斥責這些娶外邦女子為妻的、咒詛他們、打了他們幾個人,拔下他們的頭髮.....(尼希米記十三2327)。

 

誰對誰錯?兩人儘管在作法上明顯相異,卻未必需非得判定誰的作法才是合 神心意!只知道,以斯拉的領袖特質像極了彌賽亞耶穌的作法:為門徒代求、為罪人捨命,承擔世人的罪孽!一個像律法式的舊約,一個像恩典式的新約。

當你有權責時,你選擇以法官的姿態責罵、刑罰那些有過犯者,或選擇為他們求告 神的憐恤,甚至自己謙卑到底,情願代替受刑罰,受更大的代價來挽回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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