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二月10日 撒母耳記下第廿~廿一章

 

禍延後代

 

劉盛信長老

 

在第21章記載著掃羅的後代被處死,原因是當初掃羅曾想滅絕基遍人而使得大地遭受3年的飢荒,基遍人要求大衛把7位掃羅的後代交給他們以贖掃羅的罪,為此大衛只得選出7位。

 

我們回想掃羅的一生,他是以色列人的第一位王,原該引以為榮,遵守上帝的誡命來治國,但卻沒有聽從上帝的命令去滅盡亞瑪力人的一切,嫉妒大衛的才能而想殺害他,不等撒母耳而擅自獻祭,結果最後和及兒子們喪命於戰場上。

 

或許在人的眼光看來,罪犯既然已死,就不該再繼續追究他的罪,但是在這裡我們看到事情並非如此。掃羅絕對沒有想到,他生前所犯的罪過,竟然牽連到下一代,使得7位孫子付上死的代價。相反地,因著大衛和掃羅的兒子約拿單深厚的友情,所以沒有把約拿單的兒子米非波設交出來,他因此逃脫一命。

 

這個事件提醒我們,我們不能只想為自己生活並隨心所欲,心想自己做的事自己擔當即可。箴言207說『行為純正的義人,他的子孫是有福的。』,盼望我們在世上做一個討神喜悅,造就他人的基督徒;盼望我們帶給後代的是上帝的祝福,而不是災禍及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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