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一月16日 撒母耳記上第十三章

 

坦承得自由、順服且蒙福

何仁豪牧師

 

「撒母耳說:『你做的是什麼事呢?』掃羅說:『因為...,你也...,而且...。所以我.........。」(撒上十三1112

 

掃羅沒按著 神藉著撒母耳對他的吩咐而行,然而,他的回答好像當時亞當的回應一樣,面對 神的質疑時說:「祢所賜給我、與我同居的女人,她把那樹上的果子給我,我就吃了。」又像夏娃說:「那蛇引誘我,我就吃了。」(創三1213);另一處,掃羅還是以藉口、說詞,為要遮蓋自己的不順服:「這是百姓從亞瑪力人那裡得來的;因為他們愛惜上好的牛羊,要獻與耶和華你的 神;其餘的,我們都滅盡了。」(撒上十五15)總之,一個沒有真正敬畏 神的人,他永遠不承認自己的不順服是件錯誤的事。反正,犯錯、犯罪時,總有一堆理由來為自己辯解:「我的本意並非如此,那是因為誰、又或者誰怎樣,所以我才會怎樣!總之,都是其它人的錯,我沒錯!!」這就是人性的軟弱!既不順服 神又不輕言承認自己的錯誤!

 

神不聽人的說詞,無論我們解釋得多有道理,事情的原委分析得多麼條理,神豈有不知道我們真實的原委、內中的隱情?祂當然知道我們的內心是否真像所說的那樣「無可奈何」,或「理所當然」,還是「強詞奪理」,總之,面對真光,我們只能降服真道、順命真理。

 

耶穌說:「所以,凡聽見我這話就去行的,好比一個聰明人,把房子蓋磐石上;......凡聽見我這話不去行的,好比一個無知的人,把房子蓋在沙土上;.....」(太七2427)順服的人擁有蒙福的結局,反觀,無知的人,自以為聰明,終究卻給自己帶來更大的禍患、敗落。

 

雅各書說:「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雅一89)所以,坦承己罪、悔悟的人宛如在黑暗中的人快快來到光處,必得活在光中的喜悅、必得赦免,因此獲得生命的自由!可惜的是,掃羅為王的日子中沒有真順服、也沒有真悔悟,他無法得真自由、更別說享受生命真正的福份了!你和我,我們切勿走掃羅自欺欺 神,背向 神不誠實又不聽勸,逕自走黑暗死亡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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