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十月15日 利未記第十九、廿章

 

你們要聖潔

陳光晴長老

創世記 12:1 記載著: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

上帝呼召亞伯拉罕把他分別出來,又把從亞伯拉罕而出的以色列人從萬民中分別出來,以色列民成為耶和華的選民,意味著在生活中各方面和異族有別,這分別為聖是一種要求,因為上帝是聖潔的,祂期待以色列民,在祂聖潔的性情上有分。

 

上帝聖潔的性情所要求的,就是對於祂的律例的遵守,因此上帝呼召以色列民,過一種有別於異族的生活方式標準,在人和上帝的關係上,在人倫關係上,在鄰舍間的關係上,在濟貧上,在倫理道德上,對於淫亂的處置,方方面面都有詳細的規定,甚至有關禁止混雜的條例,這種分別為聖,專一不雜的要求也應用在異類牲畜的繁殖、播種種子及衣料的使用上。

 

遵行這些律例典章以色列民,能有一個符合上帝要求的聖潔的生活,不隨從異族的風俗,不因不潔淨的禽獸而受上帝的厭惡,也保障以色列民能有一個超出於異族,優良,高尚的生活品質。

 

上帝呼召你我能分別為聖是一種要求,使我們能承受上帝的國,就是那流奶與蜜之地,更是一種保守和祝福,是因此能見證上帝榮耀,聖潔的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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