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八月13日 創世記第十三、十四章

 

骨肉相爭或慷慨相讓?

 

洪崇仁長老

 

看完這兩章經文我想起童年時代讀過的"孔融讓梨"之古代典故,專門用來教育小孩要懂得禮讓的道理。只不過差別在於這裡主動謙讓的不是「晚輩」羅得本身,而是他的親叔叔「長輩級的」亞伯拉罕。

 

為什麽亞伯拉罕(不愧被稱為信心之父)能有如此慷慨的心胸,願意主動謙讓呢? 我想這是因為亞伯拉罕他相信:神是他最大的福分。所以他不為自己的好處,而是更願意討 神的喜悅。如果我們硬要憑自己的血氣去争,花費心力、時間,以為可以得到自己想要的,那真是自以為聰明。 有句話說:聰明反被聰明誤。因為「人心籌算自己的道路,唯耶和華指引他的腳步。」(箴言16:9)。常常求 神幫助,賜給我們智慧做出正確的選擇。我們的 神是那說有就有,命立就立的主,祂賜給我們永恆的生命,這是最大的福分。我們應該靠 神常喜樂,因為知道我們的福分不在祂以外。 更何況一生的產業是 神量給我們的,如果是你的,神必為你存留。 讓我們將眼光看遠一點,為那看不見的,永恆的產業爭戰,而不是為地上有形的,短暫的產業相争。

 

默想:親愛的弟兄姊妹們,你我看重的是什麼? 你相信、滿足於上帝所賜給你的嗎? 試問物質,名利會比親情,友情更寶貴重要嗎? 面對利益衝突時,你會如同亞伯拉罕選擇親情說:「不可相爭,因我們是骨肉。」或者你是不擇手段去相爭呢? 願恩主幫助我們作出明智的選擇!!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阿根廷活水教會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