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初信者的兩封信  

給初信者的兩封信(上) 

「作長老的寫信給蒙揀選的太太(或譯:教會;下同)和她的兒女,就是我誠心所愛的;不但我愛,也是一切知道真理之人所愛的。」(約貳 一1

何仁豪牧師 


幾年前,透過教會的一位北京來的馬姊妹,我與同工們有機會傳福音給她住在阿根廷北部Misiones省的姊姊、姊夫和姪女婿一家人。

 

馬姊妹的姪女婿名叫少鵬,年齡與我相仿,在那幾年裡,一年接連六、七次,陸陸續續地不但上到首都來補貨,同時也把握主日的機會上教會來聽道。至終,少鵬與岳父、岳母、妻子、孩子,一家人一一受洗歸於主的名下。

 

透過與他的交通,以及眾弟兄姊妹們對他們的鼓勵與代禱,我看見主的救恩臨到、主的靈充滿他們。並他們喜樂的新生命裡,常帶有著奇特的感染力。

 

在遠距離的求道、求真理的經驗中,我也多次給少鵬寫了幾封信。以下為其中的兩封,摘錄給弟兄姊妹們瞭解,彼此勉勵:

 

 

第一封:

 

少鵬,收信平安:

 

很高興收到你的來信,更高興的是你有一顆追求真理的心,願意遵行主真道的誠實信仰。教會中不乏懂道理的人,缺的只是願意「聽了又去遵行的人」。

 

耶穌傳道的信息,所到之處,震撼人心。好比在「登山寶訓」的教訓中(馬太五、六、七章)給凡願意聽道的人一個清新的觀念。並非猶太人沒有律法、典章、誡命可以遵行,耶穌來不是要廢掉律法也不是要另立一些新的律例,而是耶穌將他們已知道的律法和規條詮釋出真實的意義。這意味著神的律法,多數人都誤解了,光是遵守字面的、表面的形式,而忽略了律法設立的用意和真實的要求。

 

比方說只遵行不可殺人的誡命卻對周圍的人心存怨恨,對 神來說,此人的心與殺人的心無異。又比方說施捨乃是體現愛人的一種實際表現。舊約中也有許多實際對待窮人的律法要求,卻追求宗教者利用施捨的善行欲得人的誇獎,那麼,雖表面上遵行憐憫人的律法,卻實際上成了神眼中假冒為善的人。

 

既然律法的總綱就是全心愛神及愛人如己,我們當以如此的基礎去看聖經中所有主的吩咐。

 

至於少鵬你希望知道聖經中有哪些明文規定,具體的文字,是我們信主之人必須遵守的,我想不必過於急於一時。但把握「榮神益人」的原則,用清新禱告的心去讀主的話,你將會有許多新的發現。

 

其實整本聖經都是主的話,原是主樂意將祂的心意顯明給我們知道。藉著讀經禱告和聖靈的光照,倘若你知道四樣真理,即便能認真活出所知道的四樣真理來,這要遠遠比你知道十樣卻一樣也活不出來,好得太多!

 

我在這裏舉一例:

 

「在白髮人面前,你要站起來;也要尊敬老人, 又要敬畏你的 神,我是耶和華。 」(利未記十九章:32)尊敬長者是聖經的教訓,不只是在白髮人面前要讓座(以字面上來看) ,更是平時應注意到父母親的需要,重視他們心裡的感受,藉著平時在小細節上的尊敬表現,言語中流露出真心和誠意,讓他們感受到我們對他們的愛,對他們的重視和感恩,這就證明我們真是敬畏耶和華!

 

再舉一例:

 

身體是聖靈的殿,林前六章:19。既然如此,保護身體的健康,使身體能有足夠的體力精神,得以長長久久的在世服事主,這也算是基督徒所當遵行的誡命之一。任何有損害身心靈的事,皆不去做。這也包括均衡飲食的注意和充足睡眠的實行.....等等。

 

當然聖經中有很多明文的規定,比如金錢上的十一奉獻,獻上時間的七分之一,分別為聖以服事主。

 

但在事奉主的生活當中,也有我們必須遵守的,卻不是聖經上的字句,而是聖靈即時的感動,祂要你在何時作何事,好像聖經中常出現的情況:耶和華的話臨到……。我們相信神仍然透過聖靈對我們說話,要我們改正惡習、指引我們前面的方向、託付我們使命等等,都是我們必須憑信心、以行動回應,遵行祂的道。

 

律法的頒佈在乎君王,目的是要祂的百姓活在一正確的生活規範當中,活在祂的保護裡,安居樂業,另一方面以祂為中心,服事祂、享受祂一切所有的豐盛。

 

願祝一生遵行 神旨意,並得享美福! (順服就是蒙福 )

 

代我問候白伯伯、馬大姐、白梅姐和孩子們

 

主內仁豪敬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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