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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廿五章 肉體與靈

 

 

八月25

 

「弟兄們,我從前對你們說話,不能把你們當作屬靈的,只得把你們當作屬肉體的,在基督裡為嬰孩的」(林前三1)

 

「我是屬乎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了,……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裡,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羅七14,18,2,9)

 

「你們既靠聖靈入門,如今還靠肉身成全嗎?但你們若被聖靈引導,就不在律法以下。我們若是靠聖靈得生,就當靠聖靈行事」(加三3,18,25)

對於年輕的基督徒來講,頂要緊的就是要認識到,在他自己裡面有兩個天性在相互較力 。如果我們認真閱讀本章開頭所引用的經文,我們就會看出,神的話在這個問題上教導我們如下的真理。

 

罪是由肉體而來的。基督徒之所以仍舊在犯罪,其中的原因是在於他順從肉體,卻不靠著聖靈而行。每一位基督徒都得著了聖靈,靠聖靈得生,但並不是所有基督徒凡事都依著聖靈行事。如果他能依聖靈而行,他便不會去滿足肉體的慾望了

 

只要基督徒的心裡還殘留著爭競和猜忌,聖經就把他稱作是屬肉體的。他也想要行善,但是卻作不到。他所作的都是他本不應該作的事,因為他一直在憑藉自己的力量來努力,而不是藉著聖靈的能力

 

肉體始終受著律法的轄製,也試圖要遵行律法。但是律法因肉體而變得軟弱無能,一切行善的努力都是徒勞的。所以聖經上說:「我是屬乎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了。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

 

這當然不是神要他的兒女所處的光景。聖經上說:「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裡運行,為要成就他的美意」(腓二13)。基督徒不僅必須靠聖靈得生,而且凡事都要依著聖靈而行。他應當作屬靈的人,完全靠聖靈的引導來生活 。如果他用這個方法來行事,他就再也不會作那些他本不該作的事,再不會像羅馬書七章所說的那樣,在基督裡還只是嬰孩,尋求要成全律法。相反,倒要像羅馬書第八章所說的,聖靈要使他脫離並不能使人得著能力,而是給人帶來死亡的律法,不再照著儀文的舊樣行事,而是按著心靈的新樣而活

 

有一些基督徒一開始的時候還在追求聖靈,可是最後卻又向肉體屈服了。他們雖然歸正了,藉著聖靈得以重生,但是不知不覺地又陷入了試圖戰勝罪惡,靠自己的努力來成聖的生活之中。當他們付出努力的時候,祈求神幫助自己,以為這就是信心。他們並不明白「我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羅七18)這話究竟意味著什麼。他們並不知道自己應當不再付出任何努力,而要完全藉著聖靈來遵行神的旨意

 

神的兒女啊,即便是在重生之後,「我(仍舊)是屬乎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了」。你們要明白對你們所這話究竟是什麼意思。不要再憑藉自己的力量來付出努力,只尋求神在你們竭盡全力的時候幫助你們,你們倒要學會說:「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你們天天都要把聖靈在你們裡面運行作為目標。凡事都依著聖靈而行,你們就會從抱怨自己不能行善的生活中得救,得著由信心而來的生命,從此立志行事,都是因神在你們心裡運行(腓二13)

 

主我的神啊,求祢教導我,使我從心裡承認,在我裡面,也就是在我的肉體裡面,絲毫也沒有良善。求祢教導我,叫我不再抱著幻想,以為能夠藉著自己的努力來服事祢,或者是得蒙祢的喜悅。求祢使我認識到,聖靈是保惠師,祂要叫我脫離我對自己的軟弱無能所感到的憂慮和恐懼,從此叫祂使基督的能力在我裡面運行。阿們。

 

思想

 

1、為了認清肉體與聖靈之間的矛盾,我們尤其應當尋求更清楚地認識羅馬書第七章和第八章之間的聯繫。保羅在羅馬書第七章6節中,談到了兩種服事神的方法,一種是按著儀文的舊樣,一種是按著心靈的新樣。在羅馬書第七章1416節中,他描述了第一種服事主的方法。在第八章116節中,他則描述了第二種方法。我們可以看出,在第七章裡面他只有一次提到過聖靈,而不止二十次地提到肉體。但是在第八章裡,他卻有十六次提到聖靈。在羅馬書第七章裡,我們看到得以重生的靈魂就像他自己一樣,裡面有了新的本性,想要完全遵行律法,但是心有餘而力不足,於是只得像那些「受罪的律法轄製」的人一樣哀哭不已。在羅馬書第八章中,我們聽見他說:「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羅馬書七章描述了基督徒常常所處的光景,雖然期待著得以重生,但是並沒有因信體驗到聖靈的大能。羅馬書八章則是描繪了神的靈要賜給人的真正使人脫離罪的權柄的生命。

 

2、重要的是要理解,恩典與人的作為,信心和人自己的能力,聖靈與我們對自己和肉體的屈服之間,始終都在發生著衝突。這種狀況不僅是對歸正和接納神的公義來說的,對於進一步憑著這樣的公義而行也同樣適用。基督徒必須十分小心,如果看出自己在某些方面犯了錯誤,或者是在追求聖潔的時候,並沒有始終信靠耶穌,藉著聖靈來服事神,這時候他就要提防自己內心之中憑藉自己的力量來作工的傾向。

 

3、為了澄清這兩種服事神的方法之間的對立關係,我要依次完整地引述一些聖經經文,這些經文表達了某些特定的區別。你們要用心比較這些經文,祈求神把聖靈賜下來,使你們明白這些經文的含義。要用心領會這個功課,以便知道自己應當如何服事神,以及在服事的時候不該作什麼。

 

「真割禮也是心裡的,在乎靈,不在乎儀文」(羅二29)

 

「唯有不作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羅四5)

 

 

「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羅六10)

 

「但我們……現今就脫離了律法,叫我們服事主,要按著心靈的新樣,不按著儀文的舊樣」(羅七6)

 

「我們原曉得律法是屬乎靈的,但我是屬乎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了」(羅七14)

 

「……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羅八4)

 

「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羅八15)

 

「人若行那出於律法的義,就必因此活著。唯有出於信義的義如此說:你不要心裡說,誰要升到天上去呢?誰要下到陰間去呢?他說,這道離你不遠,正在你口裡,在你心裡」(羅十5-8)

 

「既是出於恩典,就不在乎行為」(羅十一6)

 

「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加二20)

 

「義人必因信得生。律法本不在乎信,只說:行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著」(加三11,12)

 

「因為承受產業,若本乎律法,就不在乎應許」(加三18)

 

「可見,從此以後,你不是奴僕,乃是兒子了」(加四7)

 

「弟兄們,這樣看來,我們不是使女的兒子,乃是自主婦人的兒女了」(加四31)

 

「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加五16)

 

「……以神的靈敬拜,在基督耶穌裡誇口,不靠著肉體」(腓三3)

 

「他成為祭司,並不是照屬肉體的條例,乃是照無窮之生命的大能」(來七16)

 

4、親愛的基督徒啊,你們已經從主耶穌接納了聖靈,把主和主的生命都顯明在你們裡面,徹底除滅了肉體的種種罪行。你們要常常禱告,祈求神使你們被聖靈所充滿。要相信聖靈就住在你們裡面,祂是你們的保惠師和教師,藉著祂,一切就變成公義的了,你們要懷著這種滿有喜樂的信心。要用心學習這一節經文,叫它常常在你們的口裡,在你們的心裡:「真受割禮的,乃是我們這些以神的靈敬拜,在基督耶穌裡誇口,不靠著肉體的」(腓三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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