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謙卑與罪 A.

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提前一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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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常把謙卑和悔罪視爲同一件事,因而繼續容許罪盤踞在人裡面,否則就無法助長謙卑似的。但我相信我們已明白這不叫謙卑,謙卑高過這種情形。我們已從主耶穌和使徒的教訓當中發現,有關這項德行的教誨通常與罪無關。就著萬物的本質、受造者與造物主的關係、主耶穌的生命(活在地上的生命與衪所賜給我們的生命)而言,謙卑乃聖潔的真髓、蒙福的要素。謙卑是己的遜位,使 神登寶座, 神成爲一切,己則算不了什麽。

 

但縱使我覺得必須特別強調真理的這一面,我仍然不能不承認因著人的罪,使 神賜予聖徒謙卑之恩典,更顯出嶄新之深度與強烈對比。只須看一看使徒保羅這個蒙救贖的聖人,看看他如何深深地意識到自己曾是個罪人,而且終其一生無法磨滅此印象。我們都記得他提到自己是逼迫人的、褻瀆 神的那些經文:“我原是使徒中最小的,不配稱爲使徒,因爲我從前逼迫 神的教會。……我比衆使徒格外勞苦,這原不是我,乃是 神的恩與我同在。”(林前十五9、10)“我本來比衆聖徒中最小的還小,然而他還賜我這恩典,叫我把基督那測不透的豐富傳給外邦人。”(弗三8)“我從前是褻瀆 神的、逼迫人的、侮慢人的;然而我還蒙了憐憫,因我是不信不明白的時候而作的。……基督降世爲要拯救罪人,……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提前一13、15) 神的恩典拯救了他, 神也永遠不再記念他的罪愆,然而他卻永遠不能忘記過去所犯的大罪。當他愈因著 神的救恩而歡喜,愈經驗到 神的恩典而充滿說不出來的喜樂時,他愈清楚地意識到自己是個蒙拯救的罪人,而只有這種罪人的意識使救恩的意義與甘甜對他更顯寶貴、真實。他從沒有一刻忘記 神是把一個罪人抱在懷中,並用慈愛覆庇他。

 

剛才我們所引的經文常被人當作是保羅每日犯罪的懺悔文。其實一個人只消細讀上下文,就會發現根本不是這樣。這些經文具有更深遠的含意,而且指向永永遠遠,它們用深沈的語調訴說對 神的讚歎與仰慕,這正是俯伏於寶座前的蒙救贖者和罪蒙羔羊血洗淨者身上之謙卑的回響。他們決不會成爲別種人,永遠都是蒙救贖的罪人,即使在榮耀裡亦然;而 神的孩子在今生決不會有一刻完全活在衪愛的光中,除非他覺得“蒙救恩的罪人”是他唯一的地位與名份,使他有權利接受 神應許作在他身上的一切恩典。他先是以罪人的身份謙卑地來到 神面前,繼則發現作爲一個受造者,謙卑的樣式本是合宜的,於是“謙卑”這名詞被賦予了新意義。再後,他一想起他是 神奇妙救贖大愛的標記,受造者的謙卑就發出深邃而豐滿的敬愛之情。

 

綜觀使徒保羅的基督徒生涯,會注意到一項顯著的事迹,就是他的筆尖下從未透露出任何需要認罪的事,即使在書信中吐露個人最隱密的心事時亦然,這就使前述所引的經文所要表達的真義更爲突出了。保羅從未提及任何缺陷或短處,也沒有一個地方暗示讀者他曾不盡責或違犯了完全之愛的律法。相反地,有不少章節表明他自己若不是在 神和人面前過無瑕疵的生活,則他所說的一切毫無意義。“我們向你們信主的人,是何等聖潔、公義、無可指摘,有你們作見證,也有 神作見證。”(帖前二10)“我們所誇的是自己的良心,見證我們藉著 神的聖潔和誠實在世爲人,……向你們更是這樣。”(林後一12)他所說的不是一個理想或抱負,乃實實在在是他所過的生活。不管我們怎樣解釋他缺少認罪這件事,但大家都承認這些話指向一種伏於聖靈大能的生活,這是我們這個世代很少人明白而且也不敢奢望的。

 

我所要強調的重點乃是───缺少認罪這件事不過加強了一個事實,就是進入更深之謙卑的秘訣不是每日認罪,而是沒有一刻忘記自己的地位,已習慣站在當站的地位上,承認自己就是蒙 神恩典拯救的罪人───這是我們唯一的地位、唯一蒙福的地位、在 神面前不變的地位,要以此爲最高的喜樂。而恩典愈大則此地位愈鮮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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