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蜘蛛人》原是1964(民國五十三年)出版的一部暢銷漫畫。其獨特切入點在於,蜘蛛是人們日常生活中的常客,但其貌醜陋,看了大都感覺噁心恐怖,欲予以除之。但事實上蜘蛛卻是人類的益友,牠們會除去一些對人類有害的昆蟲,如蚊子、蟑螂。把蜘蛛與人結合,成功地塑造出嶄新的科幻英雄人物,或在牆壁和天花板上行走、或從手腕放射出蜘蛛網、並有蜘蛛的本能,知道危險將至,真是一種有趣、有深度、又能反映現實生活面的組合。以致於在當時蠱或全球青少年小孩子的心,估計其擁有數以億計的讀者。但過去因為電影製作手法尚嫌不足,因此《蜘蛛人》從來沒被成功地拍成電影。五十多年後,電影製作技術引入電腦動畫科技,終於《蜘蛛人》有了不錯看的電影版。觀眾不難看出《蜘蛛人2》比起《蜘蛛人1》,因著技術進步,而有更炫的視覺特效。

 

 

至於內容,電影版本的《蜘蛛人》亦不同於其他傳統英雄人物劇。它一改過去英雄超然獨立於塵世之上的形象,刻意強調出英雄柴米油鹽的真實生活面。好比,蜘蛛人得努力去賺錢,忍受老闆的責備,因為要繳納房租;蜘蛛人也是學生身份,所以得上學去;蜘蛛人無法孤單一人,他有友情、愛情的人際關係互動的需要;甚至蜘蛛人也會有遇上倒楣事的時候。許多看過本片、覺得讚、深受感動的觀眾,都是因為電影所塑造出的《蜘蛛人》能力雖超強無比,但同時又再平凡不過。


對於時下青少年而言,虛擬又真實就是他們生活的反映。他們在網路中的線上遊戲或是電動玩具的虛擬世界裡,他們是個坐擁千金、呼朋引伴、能力超強無比的人物,但是在現實世界他們卻可能是個考試成績低落、人緣不佳、外表平凡、常遭遇倒楣事的莘莘學子。電影版《蜘蛛人》男主角的生活經驗,與他們的生活經驗有著奇妙的共通處,於是他們不得不愛上《蜘蛛人》。

 

對於一些成年人而言,電影版《蜘蛛人》也演出他們的人生。蜘蛛人每天半夜都忙著打擊犯罪,成功地扮演著受眾人歡呼的英雄角色,但是忙碌的代價是,白天沒精神聽課,成了老師眼中的懶惰學生,也沒時間關心自己所愛的女人,以致於女朋友轉而要嫁給他人。就像電影的標語:「我相信每個人都有英雄本質,它給我們力量,讓我們偉大。但英雄必須放棄最珍愛的東西。」

 

現實生活中,許多事業成功的男女,就是這樣走過來。他們犧牲與家人相處的時間,他們犧牲玩樂的時間,犧牲健康,為要換取成功,為要成為人眼中的英雄。但是當他們獲得掌聲的同時,又會懷疑自己擁有這般的地位,就像蜘蛛人懷疑自己擁有超能力,究竟是好?還是壞?要同時扮演偉大人物,又要同時兼顧生活中其他角色扮演,其實非常困難。電影版《蜘蛛人》演出英雄人物的限制,演出事業成功男女所承受所負擔的壓力,那種心力交瘁的共同感覺。電影另一句標語:「不管我多努力,每次都是為我摯愛的人付出代價。我要屬於我的人生。但世上有比個人更重要的事情要去做。」真是一針見血地指出這種矛盾性。

 

全力追求事業工作上的卓越,犧牲其他,台灣人可謂是全世界的代表。台灣人平均一年工作時數2282小時,排名全球第一,下班之後的生活,乏善可陳。台灣人不工作的時候,就什麼都不是。而西方國家透過基督信仰思考,看見人就是人。即使是蜘蛛人,即使是才華出眾的人,都有身為人、身為受造物的限制。他們針對這個工作過度現象,開始進行反省。他們覺醒「不應為工作而生活,生活的本身就是目的」。他們學習回到上帝裡面,享受安息。

 

如聖經所說:「凡事都有定期,天下萬務都有定時。生有時,死有時;栽種有時,拔出所栽種的也有時……哭有時,笑有時;哀慟有時,跳舞有時……」(傳道書第三章)解決電影《蜘蛛人》的生命提問,就是回歸這個簡單的道理。上班有時,下班有時,讀書有時,玩樂有時,工作有時,休息有時……。回到造物主上帝面前,承認自己是有限的個體,不把自己當萬能的上帝、尼采筆下的超人過生活,才能獲得真正自在和諧的生命。

 




摘自: 永恆與當代網站

http://a2z.fhl.net/movie/movie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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